一看就会,网购时你不知道的注意事项!

东莞市场监管
2022-03-14 16:20
+订阅

现今社会快速发展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

不可缺少的购物方式

但是你真的会网购吗?

你知道网购需要注意什么吗?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选择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慎选网购平台

选择具有资质、成规模的网络交易平台,特别是直播带货的,必须选择大型的平台和值得信任的主播。谨防不明来历的网购链接。

某平台资质

细看店铺信息

认真查看在店铺上所公示的各种亮证亮照标识和信息,如企业资质、主体变更、店铺动态评分、开店时长等,选择资质齐全、规范经营的店铺。

店铺首页信息

1.企业资质

注意查看店铺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店铺营业执照信息

相关店铺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意:并不是所有网店都有主体登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如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以及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2.签署消保协议

消保协议即是淘宝商家已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其中包括店铺保证金、7天无理由退货、正品保障、假一赔三、提供发票等服务。已签署消保协议的店铺对消费者来说更有保障。

已签署消保协议的店铺标识

消保协议服务内容

防范格式条款

在实际交易中注意仔细阅读店家的促销规则及隐藏的霸王条款,避免商家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于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最新网络消费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四)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

保存消费凭证

在网络购物时,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快递单、购物发票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

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在购物中发现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声明: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