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1号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宝安法院近期有关诉讼服务等事项提醒如下:
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网络方式参与诉讼,如确需到宝安法院现场办理业务的,请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色)、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一、建议优先在线办理诉讼业务
建议当事人及律师优先通过网络方式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开庭、调解等,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请保持联络畅通。
若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诉讼,可在工作时间通过拨打通知书、传票等文书预留的电话号码或我院法官联络站电话(见本文第三项联系方式),申请改期或网上开庭,我院会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网络立案
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关注“宝安法院服务号”,通过微法院立案;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广东移动微法院”立案。
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深圳移动微法院
2、退费指引
疫情期间,建议尽量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退费业务,登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官网”,进入“诉讼指南”,点击“申请邮寄退回诉讼费用应提交材料”,按要求下载并填写“诉讼费退付审核意见书”连同相关材料一并邮寄到立案庭进行退费。
收件人:立案庭
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宝安法院
联系电话:0755-29997301、0755-29997314
二、现场办理业务请配合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如果您确需现场办理业务,请严格配合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别提醒: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请暂缓前往本院,并在开庭前尽早(至迟在开庭前一天)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反映。
三、联系方式
1、信息咨询
请工作时间拨打29997301转咨询热线。
2、案件查询
关注“宝安法院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登陆宝安法院官网自助查询、工作时间拨打29997301、29997305、29997306查询。
3、联络法官
若需要联络案件承办人,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关注“宝安法院服务号”联络法官线上留言、12368留言;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法官联络站电话:
院 本 部0755-29997305、29997306
西乡法庭0755-27805874
福永法庭0755-23508806
沙井法庭0755-81498256
松岗法庭0755-29945254
石岩法庭 0755-23209274
海关大厦(执行局)0755-82592264
因疫情防控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相关工作如有最新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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