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看两会 | 合理调整博士生学制,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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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杨悦

“没有延期毕业的硕士,没有按期毕业的博士。”为破解延期毕业之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罗永章建议合理调整博士生学制,对博士生毕业时间实行弹性化管理。

“弹性化管理”针对的是博士生修读年限“一刀切”弊端,实际上是延长博士生学制。用罗永章的话说,“毕业生延期现象普遍”,以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例,直博生平均在读5.5年,已超过清华大学规定的4—5年的年限,延毕博士超过半数。

而为了完成高质量学术成果而主动延毕的博士,本应凭借优良的成绩收获自豪和自信,却不仅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还会被不了解情况的用人单位质疑学术能力而遭遇不公平待遇。

南方日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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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初,博士生学习年限为2—3年,随后放宽至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又进一步放至3—4年,并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博士生培养重心从重视体量向重视质量转变,高校也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数据显示,约三分之一985高校将博士生基本学制由3年改为4年。

按理说,清华大学自主规定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5年,就是实行“弹性化管理”或者弹性学制的表现,进一步“合理调整”的空间在哪?明明高校能够自主改善,何故以提案的形式呈现?

不少高校要求博士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须发表一定数量的SCI、SSCI、EI论文,期刊录用时间长、实验周期长且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下,博士生延毕现象普遍。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延长博士生基本学制、降低最长有效修业年限,既能为有突破性的原创课题争取更多时间,又能防止质量“注水”。

不同的是,罗永章提倡的“弹性化管理”刻度更加细化,是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甚至不同课题的研究周期,合理制定博士生学制,已经从“学校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考虑到“学科的实际需要”,更加符合学科规律,值得探索。

厦门大学《关于将我校博士生学制由三年延长为四年的说明》曾明确提到,“特别突出的是博士生延期后的奖学金及住宿问题未能获得根本上的解决”。高校虽然能够自主调整学制,但国家以3年为限向高校提供培养费、宿舍等资源,高校很难完全放开手脚。

国家层面多次提出“实行弹性学制”,相应的资源配置政策也需要适时调整,使博士生培养更加高效合理。

编辑 魏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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