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征选活动的通知

惠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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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及十二届市委全会精神,努力培育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品牌和标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定于2022年3-6月开展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征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单位:惠州电视台

惠州鹅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中心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设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专家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媒体代表等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遵循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6月,分申报阶段(3月)、初审阶段(4月初)、复审阶段(5月)和总结阶段(6月)共四个阶段进行。

四、项目设置要求

(一)优先征选各地区、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实施的以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目的的创新项目,特别是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民生、城乡综合治理、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党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具有探索性、创新性、推广型、长效性、示范性的创新项目。

(二)所申报项目必须是正在实施且有一定基础的项目,在我市2013-2021年社会治理创新十大项目评选活动中曾获奖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活动评选。

五、申报主体

惠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

六、征选标准

(一)创新性强。在惠州乃至全国或全省有领先意义的项目,在创新运作、资源供给、公众参与等方面,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或能够产生持久效应。

(二)示范性强。项目中体现出的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方法、工作举措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或推广价值。

(三)实践性强。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较强。

(四)认同度高。有效解决本地区、本系统的难点、热点问题,广受群众认同和好评,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五)成果明显。项目须按照计划进度运作,原始记录完备,各项资料详尽。通过项目实施,取得明显的社会治理成效,切实为社会有需要的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服务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

七、评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3月8日至3月21日,集中开展项目申报。

2、申报途径:

(1)市直各有关单位接受本系统内的基层单位、所主管(指导)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创新项目申报,在梳理审核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统一向市委政法委报送,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成员单位至少推荐一个项目。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需将申报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和扫描盖章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2)各县(区)委政法委接受本县(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创新项目申报,在梳理审核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统一向市委政法委报送。

3、申报办法:

创新项目申报单位按一事一例的要求,填写“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申报表”,并在表中说明项目名称、项目概要(主要反映项目的背景、做法和成效),主管(指导)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初审

4月,评委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第一轮评审和遴选,初选出30个候选项目进入复审阶段。

(三)复审

5月,评委会根据评审流程和工作规程,邀请专家评委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走访评审(占总成绩比重20%),评选出20个候选项目进入终审阶段。

(四)终审

6月,组织对入选终审的20个创新项目进行汇报和答辩,(占总成绩比重80%)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现场介绍情况(需结合播放PPT或影像资料)、回答评委提问后,由评委打分,通过复审和终审综合计分,最终评选出10个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和10个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优秀项目。

八、奖项设置

通过终审pk赛,对获得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优秀项目、申报及推荐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奖励;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县(区)还将给予奖励。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设一等奖项目1个,补贴经费16万元;二等奖项目2个,每个项目分别补贴经费8万元;三等奖项目7个,每个项目分别补贴经费4万元。

(二)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优秀项目:10个。每个项目分别补贴经费1万元。

(三)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优秀组织奖:为在活组织中表现优秀的县(区)和市直单位颁发奖牌证书。

九、资金拨付

项目立项后,由市财政局以直接支付方式下拨全部项目补贴经费。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变相套取和违规列支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项目验收

获奖项目单位每月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向社会公开。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开展抽查,进行绩效评价。承办单位对项目评选、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进行评估。中期和末期评估考核不合格,勒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十一、活动宣传

(一)媒体报道。由惠州市电视台、惠州日报、东江传媒网等媒体对获奖项目进行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

(二)流动展示。制作创新项目电子屏滚动播放素材,在市内主要公益广告媒体终端、公共场所和各县(区)等进行播放和展示。活动官方网站:东江传媒网http://www.hzrtv.cn。

十二、保障措施

(一)建立鼓励创新的孵化机制。建立专项资金引领和孵化功能,对具有创新性、推广价值、社会预期效益明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建立公正高效的评审机制。实行专家评审制度,邀请在社会治理领域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和结题评估,并建立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专家指导基地,聘请专家进行项目跟踪、分类、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共同指导推动项目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探索建立“冠名”共建工作机制,吸引民间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四)建立职责清晰的分类指导机制。获奖的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将由指导单位和第三方机构惠州市鹅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中心共同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指导,确保项目的后续开展。

联系人:余丹丹 0752-2803377   15820728239

申报邮箱:zfwjck@huizhou.gov.cn

附件1.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申报表

附件2.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实施方案

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请需要申报的单位点击下面链接获取申报表!

https://mp.weixin.qq.com/s/gcoGv8cqg2NfUOHuoq8Uyw

来源:惠州鹅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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