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车身颜色、加装大轮毂、加宽车体、还擅改排气管,湛江交警:罚!

湛江交警
+订阅

“轰轰轰轰轰 轰轰轰轰轰”

寂静的夜空响起

震耳欲聋的机动车轰鸣声

还没来得及看清车的模样

早已不见车的踪影

将车辆“个性”改装后

拉风的外观

此起彼伏的“声浪”

仿佛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stop!

你的擅自改装 

可逃不过湛江交警的“火眼金睛”

2022年3月5日下午16时许,湛江交警吴川大队在市区解放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一辆号牌为浙B***23的玫红色小车向着执勤交警方向驶来,细心的警员发现该车疑似非法改装,立即将车辆拦下,示意司机接受检查。

经查,该小车改变了车身颜色,车头、车尾位置加装了大包围,四个轮进行了加装大轮毂,加宽车体,改装了排气管等,驾驶人李某某的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

湛江交警提醒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勿因盲目追求个性,实施擅自改装机动车、驾车“炸街”扰民违法行为。湛江交警将持续保持严管重罚态势,严厉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非法改装车辆

不仅违法

还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改装车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2、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 ,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有些小伙伴真诚发问

适当的改装需要登记吗?

一起来看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普及

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除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二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再次提醒广大车主

还原,是改装车的唯一出路 

若有改装,请尽快还原!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