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为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江海法院精选近年来审结的七起关于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分七期推送。内容涉及反家庭暴力、夫妻共同债务、继承权纠纷、抚养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热点话题,展示了江海法院在深入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婚姻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5
基本案情
章某(女)与陆某(男)结婚多年,婚后双方努力经营,积累了一定财富,并生育了一名可爱的儿子。之后,陆某为发展业务经常需要应酬,期间结识了黄某(女),不久便建立了恋爱关系。陆某婚内出轨与黄某建立不正当关系,并在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年来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赠与情人黄某金钱超过百万。
裁判结果
陆某为维系与黄某的不正当关系,未经章某同意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黄某,上述赠与行为是陆某非因正常家庭生活需要单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了章某的合法财产权益,违背公序良俗,且黄某明知受赠财产的来源、性质以及赠与的目的,并非善意,案涉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遂判决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受赠财产给原告。
典型意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任何一方非因正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丈夫为维系与情人的不正当关系,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情人。有悖于公序良俗和法律相关规定,私自赠与行为属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妻子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其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款项。通过这个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夫妻间应以忠诚为基本要求,违反公序良俗、触碰法律底线换来的只能是一场“黄粱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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