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其中,星级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每年评选一次。
各级少工委要分别制定对应星级的评选方案,明确获章标准、比例名额等。原则上,上一级星级章参选对象须从下一级星级章获得者中推选产生。
其中,“红领巾奖章”四星章由省级少工委颁发。省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本地区一年内“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10%。个人和集体四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经逐级评审及公示,汕头市黄炯瑶等200名同学获得广东省2020—2021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四星章,少先队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小学大队等3个大队、少先队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小学大队514中队等14个中队获得广东省2020—2021年度“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
希望获得奖章的个人和集体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广大少先队员要向奖章获得者学习
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努力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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