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变造号牌
有人为了躲避处罚
总是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在自己的号牌上“耍小聪明”
车上挂着一副变造的号牌
后备箱里竟然还藏着两副半
就这样明目张胆的上路
???
来,我们一起看看
究竟是怎么回事?
2月11日下午16时,历下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辖区内一辆涉嫌套牌的蓝色SUV正在经十路东向西行驶,车牌号为黑A9***M。接到调度后,千佛山中队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查缉。
16时12分,民警将该车拦下,经查询,并未找到号牌黑A9***M的小型轿车。面对查询结果,驾驶人孟某坚持说自己一个月前才买的车险,不可能查不到。随后民警通过查询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确认该车的真实号牌为黑A9***N,此时孟某仍然不承认。
民警又对该车辆进行了查验和搜索,发现车辆号牌上最后一位的M其实是贴上的磁铁,而且在后备箱竟然还翻找出了两副半不同的号牌。在证据面前,孟某承认了自己变造号牌的事实,但是对另外三副号牌,他解释说自己是为了进出停车场才弄得。
随后民警对车上翻找出的三副号牌分别进行了查询,发现其中号牌为鲁AK***8的原车为蓝色小型轿车,车辆存在9条未处理的违法,但违法照片显示车标并非小型轿车,而是SUV,显然这辆小型轿车是被SUV套牌了。
另外,经过对其驾驶证信息的查询,民警发现,孟某目前的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记满12分,扣留,逾期未换证的状态。还发现孟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了,在2020年9月就曾因套用其他车辆的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查处过,但其仍不思悔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此屡教不改、违反法律的人
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并且,孟某的驾驶证已经记满了12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来源:济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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