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市民,这11条严管路段禁停机动车

南方+ 记者

在11条严管路段,旅游客车可以在红场前划设的停车位停放,禁止其他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停放;其他没有划设停车位的主、次干道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即日起,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对海丰县城11条路段实施严管措施,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这11条严管路段包括:红场路(彭湃医院路口—东门头路口),益民路(红场路口—海丰中学路口),中山南路(原礼堂路口—东门头路口),农林路(原礼堂路口—美食街路口--红城大道路口),解放中路至解放北路(红城大道天桥路口—二环北路路口),公园路(红城大道烈士陵园路口—二环北路路口),祥和路(青年干渠大道新金川路口—三环西路路口),新华路(青年干渠大道路口—海城镇政府路口—红城大道路口),祥德路(34米路、万禧明珠酒楼路口—海联路红绿灯路口之间路段),福临西路(财政局路口—公园路路口),凯旋花园1期西侧路段(三环北路凯旋花园红绿灯路口—二环西路华夏花园路口)。

海丰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划定严管路段,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从严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拖移车辆。

【记者】郭杨阳 南小渭

【通讯员】王振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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