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上午,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某某犯贪污罪一案,在博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军伟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等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详细阐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教育意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和答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梁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其所犯罪行表示深深忏悔,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博罗县纪委,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9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
此案警示要做到廉以养德,洁身自好,加强警示教育,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022年2月22日上午,博罗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某某犯贪污罪一案。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李军伟出庭支持公诉。博罗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9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等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详细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详细阐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教育意义。被告人梁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深感忏悔。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此案庭审活动警示广大干部要做到廉以养德,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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