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委印发《法治潮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中共潮州市委

近日,中共潮州市委印发《法治潮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潮州建设,现结合潮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提供法治保障。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一)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制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将遵守和执行宪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办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打造一批宪法广场、公园、长廊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大常委会与政府的立法协调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四)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立法工作。着力抓好精准立规、科学立规,加快完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制度。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艺美术保护、文明行为促进的制度建设。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实行法规规章草案与配套规定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加强立法论证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建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五)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关于立法工作的规定,健全立法各环节工作机制。健全地方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制度、立法征求意见机制、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严格按照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立法工作。

(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立足潮州特色和实际推进“小切口”立法,健全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立法操作规程,提高立法效率。贯彻落实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开展协同立法。加强立法培训指导。

四、强化法治实施,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七)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依法调整下放职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规范和公布各部门“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督促落实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责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跟踪反馈、实施后评估及决策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法律法规,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政府定价目录。持续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定期组织律师团队为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政务服务信息保护机制,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深化全市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八)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二级法院权责清单体系,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执行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庭前准备、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配套规定,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保障律师辩护权利。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拓展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实现诉讼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完善诉讼服务协作机制,按规定推动诉讼事务跨区域联动办理。

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执行标准化办案,健全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制。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及省实施细则,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推进智慧社矫建设。

(九)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合潮州传统文化,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潮州法治文化品牌。深入开展“八五”普法,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践,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部署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治理实践创新项目建设。健全社会治理规范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进村、入户、到人。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语音、网络、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律师行业扶持发展机制,加大对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力度,注重青年律师培养。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严格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

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制度。优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配备,发挥基层法治机构依法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五、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的监督

(十)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完善法治督察机制,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

(十一)加强立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十二)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按部署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派驻检察,实现监督端口前移。

六、积极改革创新,为助推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十四)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加强相关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认证等领域与港澳协同和规则衔接。

七、完善法治保障机制,筑牢法治建设的坚实后盾

(十五)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政部门和镇街要明确负责统筹协调法治工作的机构,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各级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履职尽责。

(十六)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员额进退流转机制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发展法律服务队伍,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

(十七)加强科技信息化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构建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打造公安智能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法治领域基层基础建设,统筹推进综治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八、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十八)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按部署及时制定配套党内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清理工作机制,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注重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协调。

(十九)抓好党内法规实施。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法规的各种行为。

(二十)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各级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本领。

九、坚决服从服务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二十一)为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作出潮州贡献。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

(二十二)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发挥侨乡优势参与“一带一路”法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做好对外法治宣传,讲好潮州法治故事。

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十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作为重点课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推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等结合起来,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二十四)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十五)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及时总结潮州市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研究。

(二十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编辑 刘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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