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热线|实地常春藤六期还要拖多久能交楼

南方+ 记者

“我们盼望着收楼很久了,早早就搬过来租房子。现在,距离我们收楼的日期2021年12月31日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可是1、2、3、4栋依然是停工状态。每个月房贷本就是一大笔支出,再加上房租,真的是压力很大。”近日,广州黄埔区实地常春藤六期的一名业主向南方日报记者投诉其所购房产迟迟无法交房带来的困境。

南方+房产频道记者调查发现,实地常春藤六期尚藤花园共11栋住宅,目前仅交付三栋,部分楼栋从2021年10月30日至今已经延迟交付近5个月。年初有消息传出,春节后项目将恢复施工,最早一批楼栋预计2022年3月30日交房。但2月16日南方日报记者到现场实地考察,发现项目暂无施工迹象。

实地常春藤花园小区  南方+ 柴亚娟 拍摄

调查

承诺交付的新楼一拖再拖

据业主反映,黄埔区实地常春藤6期尚藤花园共11栋住宅,已交付3栋,分别是5栋、8栋和9栋。6 栋、7 栋、11栋按照合同约定应该与2021年10月30日交楼,2021年10月份,业主没有等来交房通知书,却收到了延迟交楼通知书,并且未告知具体交楼日期。项目也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小区园林尚未未施工,电梯无法正常使用,楼内的地板瓷砖门等基础设施未全部完成,水电气也未通,更有部分楼外墙都没有完成。

与此同时,实地常春藤6期的1栋、3栋也未能按照合同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交付,项目面临的是全面停工,一些无法如期收楼的业主走访了工地,但留守工地的工人向业主反馈说:“土建完成以后不久,项目就已经停工了。”

对于实地常春藤交房延迟的现象,2021年12月6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在政务网站“领导留言”板块发表回复称,区住建部门多次到现场查看工作进度,求开发商、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的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同时经核查发现,实地常春藤项目存在工程款以及工资纠纷问题,区相关部门已介入,要求项目各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区住建部门要求开发企业保质保量完成楼盘交付,并将强对该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后续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开发企业也表示,争取在2021年12月下旬完善室内装修与园区绿化,并取得竣工备案,在2022年1月10日完成交付。

黄埔区政府部门公开回应截屏

黄埔区政府部门公开回应截屏

“但这么多栋的业主等到2022年元旦,仍不见项目恢复施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下,开发商实地集团项目公司有关负责人才与业主代表商议解决措施,承诺每周三下午定期召开协调会。”2022年1月17日,业主代表陈女士告诉南方日报和南方+房产频道记者,通过协调会各方代表已经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即由政府出面从实地常春藤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里拨款成立专项监管账户,同时常春藤五期两栋未建房屋及叠墅部分,可以增值的几个亿资金及未来销售资金,也会进入监管账户里,用于保证楼盘交付。

陈女士还说到:“政府这次拨款是点对点支付,直接从监管账户到供应商及施工方账户,中间有监理,住建部门审批核查,政府调查员也会参与核查落实到位,极大地维护了各方利益。我们对此也有了很大的信心。”

根据陈女士介绍的信息,春节前保交楼资金到位后,将用于6栋、7栋、11栋的收尾工作,预计2022年3月30日完成交付;1栋、3栋的材料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22年6月30日完成交付;同时用于2栋、4栋、10栋的春节后复工等,10栋预计2022年6月30日完成交付,2栋和4栋预计在2022年9月30日完成交付。按照多方达成的共识,春节后业主邻居们,还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不过,2月17日,南方日报和南方+房产频道记者到实地常春藤六期现场查看时发现,施工场地的大门紧锁,向内看去,未建成的大楼一栋栋耸立,其上没有看到工人忙碌的踪迹,工地安安静静也没有施工的声音传出。经询问,项目看守的保安向南方+记者表示,施工人员已经进场,即将开工。

记者四周走访,常春藤六期马路对面,禾丰广场上的一家商铺老板告诉记者:“年后开工了,就是断断续续的,有时候有施工动静,有时候又停了。”此前,从业主代表陈女士处获知的消息也是“将于4月或者5月份开始大面积复工”。而以当前的施工状态,要想保证6栋、7栋、11栋在今年3月30日如期完成交付,工作难度不小。

记者电话联系实地常春藤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但未能获得更多最新信息。随后,记者试图通过实地公司负责品牌的相关人员了解项目最新动态,亦没有得到实质回复。

未建成的常春藤六期  南方+ 柴亚娟 拍摄

未建成的常春藤六期  南方+ 柴亚娟 拍摄

专家

预售资金监管新政有利于保交付

事实上,在实地常春藤六期延迟交房问题发生时,黄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加强对预售资金账户的监管,并计划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用于保交付的做法,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最新政策文件有望近期正式出台实施。新政将预售资金额度监管列为“重点额度监管”。而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方面仍由各地的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工程造价、项目情况等多方面进行核定,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另外,文件对房企提取预售监管资金的额度和提取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本身的意义在于督促房企合理使用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竣工。管理办法在继续强调加强预售资金账户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预售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在保交付、防烂尾压力下,各地纷纷加强对当地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管,此前偏紧的监管使得房企对账面资金的调度能力变差,进一步加剧了流动性紧张的局面。资深房地产专家严跃进指出,此次新出台的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有助于各银行合规操作,防范各类任性“封锁”预售资金账户的操作,对于规范各地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确保房企资金状况更加稳健具有积极的作用。

资深房地产法律专家、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胡桂芬律师也提醒业主,当购买房屋后遇到迟延交房情况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以弥补损失。此外,胡律师还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在满足依法解除合同的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第二种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业主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比如说,项目到约定的交房时间仍未封顶、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被查封等,开发商欠债失联无法取得联系、开发商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完成项目工程等,在这些情况下房屋无法符合法定的、约定的交房条件,那么购房业主可以考虑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记者】柴亚娟

【统筹】冯善书

编辑 邵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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