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月的婴儿竟被亲生父母遗弃街头?龙岗法院:判刑

南方+

近日,龙岗法院审理了一宗刑事案件。被告人小美在龙岗区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因是未婚生育,且认为自己无力抚养,与其男朋友商议后,竟将刚出生一个月的婴儿遗弃在马路边。最终,小美因涉嫌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小美与男朋友同居期间怀孕,于龙岗区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后被告人小美自我感觉经济能力不足,担心抚养孩子会拖累自己的生活,影响与当时的男朋友的交往,于是产生不想尽抚养义务、遗弃女婴的念头。

婴儿满月后,被告人小美与其男朋友稍作准备,书写了字条,备了少量婴儿食品、衣物。二人抱上女婴,打车前往龙岗区某街道,趁附近没人时,将女婴放置在路边就离开了。后来女婴被附近群众发现后救起,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次日,被告人小美被抓获,当日被取保候审。随后小美弃保潜逃,于半个月后再次被逮捕。

龙岗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美无视国家法律,遗弃刚出生一个月的亲生女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被告人小美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小美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撰文】黄诗妤

编辑 谢昊燃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