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2022年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今年3月27日举行。选举提名期已定于2月20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法官(中)、委员陆贻信资深大律师(左)和石丹理教授展示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
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1月27日)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发表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要点如下。
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及候选人提名
行政长官须由选举委员会委员经一人一票、不记名方式投票选出。有竞逐的选举和无竞逐的选举均须进行投票,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并在选举委员会的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并且不能撤回或撤销。
投票安排
选举事务处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有竞逐的选举与无竞逐的选举,均须进行投票。
有竞逐的选举,第一轮投票时间是上午9时至11时,取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的候选人,即在选举中当选。
若果有三名或以上候选人,但并无任何一名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取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就会举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在下午3时至4时举行,原则上供淘汰后剩下的最高票两名候选人竞逐。
只有一名获有效提名候选人参选的无竞逐的选举中,进行投票的时间是今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候选人取得超过750张有效的“支持”票,即在选举中当选。
点票安排
中央点票站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点票会于在场的候选人、选举代理人或监察点票代理人的监察下,由点票站工作人员以人手进行。
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措施
一如去年12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选举事务处将推行多项措施,防止2019冠状病毒病在投票站及点票站散播。
现时并非身处香港而有意投票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应留意抵港的检疫安排,尽早规划行程及预留足够时间完成抵港检疫要求,例如在投票日至少21天前返港,以便在投票日可在投票站内行使投票权。
选举事务处会继续与食物及卫生局、卫生防护中心保持紧密联系,密切注视疫情发展,并因应情况作出评估。
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可于选管会网站(www.eac.hk)下载。
详情请浏览: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1/27/P2022012600550.htm?fontSize=1
选举管理委员会:
https://www.eac.hk/sc/about/chairman.htm
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
https://www.eac.hk/sc/chief/2022_ce_guidelin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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