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制定QDLP试点配套制度,为试点项目落地开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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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支持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广州出台QDLP试点配套制度,抓紧推动更多QDLP试点项目落地。2022年1月26日上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组织召开了广州市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QDLP)试点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大会及首个QDLP试点项目评审会,并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了QDLP试点政策推介活动。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近期印发了《广州市推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指引》,要求各单位大力发动辖区内有境外项目投资需求的企业、金融机构等积极申报QDLP试点,同时,制定了《广州市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联席会议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广州试点组织管理、明确试点工作审核规程、加强试点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能够落地实施。

广州城景。

广州城景。

QDLP试点是指允许通过设立私募基金的方式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海外市场。投资范围既包括非上市股权、债权等一级市场,也包括证券市场等二级市场,相对于对外直接投资(OD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等传统的对外投资方式,QDLP试点在投资主体、范围、方式等方面更加开放和灵活,在外汇额度使用上更加便利。

2021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2021年10月29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标志着试点正式启动,并将QDLP审批权限下放给广州、珠海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港珠澳大桥。

港珠澳大桥。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管一级调研员陈平表示,在广州开展QDLP试点有利于畅通广州境内资本对外投资渠道,推动企业“走出去”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把更多优质产业资源、高新技术项目“引进来”,培育壮大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构建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促进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助力广州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据悉,广州市高度重视QDLP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试点政策落地实施,专题召开了试点动员部署会,多次组织政策研讨,广泛发动和摸查储备试点项目。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东证监局的大力支持和广州市相关部门的积极协同下,广州建立QDLP试点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建立广州市推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广州地区试点工作,审核并认定广州地区企业试点资格,核定企业试点额度。同时,广州成立市联席会议专业审查小组,邀请来自金融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市联席会议专业审查小组。

此外,广州简化试点审核工作流程。企业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注册地所在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经市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报省联席会议备案后,便可获得QDLP试点额度。

记者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广州将加快办理相关境外投资手续。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要求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试点基金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等手续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备案核准工作效率,确保试点项目尽快落地;同时,还将发挥广州私募基金“瞭望塔”系统平台作用,充分运用监管科技手段,对试点基金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异常违规风险的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广州私募基金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强化对试点基金的行业自律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加快试点项目落地,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东证监局、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专题举办了广州地区QDLP试点政策推介活动,有关负责同志对QDLP试点政策、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宣讲推介,还邀请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专家对试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更好地让广州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了解QDLP试点政策。针对广州市首个申报QDLP试点项目,广州市QDLP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业审查小组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按规定给予企业QDLP项目试点资格和额度。

下一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高效做好试点项目审核工作,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发动优质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管理,抓紧推动更多QDLP试点项目落地。

【记者】陈颖

【通讯员】朱锦

编辑 彭奕菲
校对 牟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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