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检查组到惠州开展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量检查督导工作

惠州检察
+订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刘小青率高检院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量检查组一行三人,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邝艳贞等陪同下,到惠州对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量进行检查督导。惠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马学青副检察长全程陪同。

当天下午,最高检检查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对办结的所有首次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实地查阅案卷,逐案与承办人员进行交流,提出具体、明确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接着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情况,详细听取对当前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刘小青对惠州市检察院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并给予了肯定,认为案件总体办理质量高,程序落实到位、文书规范齐全,工作扎实规范,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释法说理,息诉工作到位,同时指出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如个别案件的节点审批不够完善、审查报告及结果通知书不够详尽等,并针对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次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到惠城区检察院检查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对区检察院办理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结合检查组的检查督导情况,马学青表示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继续保持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文字:第六检察部

图片:办公室

责任编辑:贝壳   编辑:可乐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