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顺德农商行与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千山公司”)签订了银行贷款合同,由顺德农商行向广东千山公司发放贷款200万元。
此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广东千山公司共益债融资项目落地,实现由银行直接向破产企业融资的重大突破,在破解破产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走出坚实一步。
广东千山公司是广东省重点建设企业,首期投资超9亿元、占地200余亩,建成后将集研发、制造、销售医疗用品、器材于一体,预计年生产值超20亿元,年贡献税收超2亿元,市场前景广阔。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债务危机,于2021年被顺德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审理过程中,顺德法院查明广东千山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但由于缺乏流动资金用于支付企业资产管理、仓储等费用,重整工作无法推动,如无资金解决上述问题,有可能造成企业已有资产贬损、流失,甚至丧失重整价值和可能。
企业破产原因多样,有些企业仅仅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破产,但仍然拥有核心资产、核心技术等,甚至经营正常,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广东千山公司破产管理人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联书说:“如果一刀切停止对破产企业贷款,将导致很多企业因没有相关救助而黯然离场,对企业自身、债权人、市场经济和社会都不利。”
融资难,成为破产企业走出困局的拦路虎。一般情况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征信等方面会相应受限,银行等融资机构通常不再向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近年来,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出台政策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破产融资新机制、解决破产企业融资难问题。去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破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2020年9月,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顺德农商行等五家银行达成共识,由五家银行根据各自业务规则和服务产品,为佛山市破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2021年2月,佛山中院与佛山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签订工作备忘录,支持探索建立破产程序中融资新模式,为困境企业破解破产程序中融资难问题提供保障。
“目前,破产企业融资通常是通过第三方资金平台或建立资金池,这些方式存在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不足、稳定性不强、公信力较弱、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该案承办法官、顺德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王晓娜介绍,顺德区法院积极推动广东千山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历时3个月最终促成顺德农商行向广东千山公司借款200万元,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为共益债。
“基于银行独特的市场主体地位,此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打消债权人顾虑,增强各方对企业重整成功的信心,能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说,本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破产企业作为融资主体的资质进行了有益并具有突破性的探索,向社会公众释放正向信号。
【记者】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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