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检察:以案助推联动机制 强化检察监督意识

湛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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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湛江市社区矫正工作无缝衔接。近日,雷州市法院、雷州市检察院、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雷州市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该机制系湛江地区首次以规范化文件的形式确立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协调联动,已被湛江市作为先进经验推广使用。

2021年下半年,雷州市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巡察检察工作过程中,发现由于法院送达文书不及时,导致三名社区矫正对象未能在法定时间内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漏管案件,依法向雷州市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另外,该院发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梁某在接受日常监管中存在不按时报到、时常联系不到人的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现象。雷州市检察院通过向公安机关、雷州市司法局等部门调查取证,发现梁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多次因吸食毒品、赌博被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均未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相关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存在信息沟通、共享不及时、管控不严格等问题。事后,该院依法向雷州市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建议将梁某收监执行,对雷州市公安局未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依法监督、督促其纠正。同时,在该院积极推动下,中共雷州政法委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工作会议,针对如何解决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由雷州市司法局牵头,雷州市法院、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检察院协助制订《雷州市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该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为基础,实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协调联动:

一是以重点环节为着力点,建立五大衔接机制。机制从实践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出发,通过制定规范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机制、严防脱管漏管机制、建立减假暂衔接机制、社区矫正对象被采取强制措施衔接机制,厘清各方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做到精准对接;

二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明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舆情或重大突发性问题,相互及时通报各自领域内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

三是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设立专业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录入,以系统数据为依据,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共促共进,明确追责程序的启动原因、时间和形式,更有力地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雷州市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是雷州市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我市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的标志。

文字、图片:雷州市检察院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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