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做好近期诉讼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诉讼服务
鼓励和倡导诉讼当事人、代理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等小程序办理各项诉讼事宜。
(一)诉讼立案事项尽量通过在线平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及电话号码附后)
(二)申诉信访事项尽量通过信访咨询电话反映情况,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及电话号码附后)
(三)开庭事项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现场或网上开庭等方式。
二、防控要求
(一)办理诉讼业务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如有来自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请尽量采取上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邮寄材料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来现场办理诉讼业务的人员,进入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院审判区域前要请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行程码和健康码(均为绿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和人员登记。
(三)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以及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请上述人员最迟在开庭前2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
(四)所有到中山法院(包括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办理完事务后请及时离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敬请谅解。中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5日
附:
(一)民商事、行政、执行立案的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二楼C区 立案一庭
0760-88389914(民商事、行政立案)
0760-88868273(执行立案)
2.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二楼C区 立案庭
0760-88235936(民商事、行政立案)
0760-88235090(执行立案)
3.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1)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立案庭 0760-22588637
(2)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二楼C区 立案庭 0760-88235193
(请务必在邮件封面收件人一栏准确填写收件法院名称及庭室)
(二)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的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立案二庭 0760-88795865
2.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立案庭 0760-88235831
3.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立案庭 0760-22588639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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