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的话:
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民声,“韶关发布”开设“民生问答”专题栏目,对市民通过韶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和韶关发布《民生问答》栏目留言等各平台反映的问题、诉求等进行梳理,并及时跟进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反馈情况,为大家解惑答疑。
第25期民生问答
来啦!!!
本期回答事关
人力资源
城市管理
交通管理
……
话不多说
一起来看有关部门的回复
Q
市民何女士:翁源县龙仙镇龙翔大道上的路灯在早上6时40分就关闭了,因现在还是冬天,天还是黑的,高中生早上骑自行车上学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延迟15分钟关闭路灯,方便学生上学。
A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经县环卫所路灯管护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由于该路段路灯还属工程质保期内,未移交县环卫所管护,经与工程业主方沟通,已要求施工方要根据季节交替调整好路灯亮灯熄灯时间,现该路段路灯熄灯时间已调整为早上7时。
Q
市民李女士:近期,武江区新华街道鸿裕花园公交车站至韶关东站有3路、5路、26路公交车,但是从东站回芙蓉北的线路只有5路车,原本3路车也是返回芙蓉北路的,但现在改了线路,导致很多居住在鸿裕花园的市民出行非常不便利。希望有关部门恢复3路车返回芙蓉北路的线路。
A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由于芙蓉北路与丹霞大道交汇处存在中心隔离围栏,所有机动车辆需在韶关书城附近调头后,才能进入芙蓉北路。而3路公交线车辆在该路段转弯半径不足,无法调头。致使3路公交线韶关东站往旭日玩具厂方向经驶工业西路,旭日玩具厂往韶关东站方向经驶芙蓉北路。现公汽公司正对3路公交线进行线路调研,计划尽快恢复3路公交线在芙蓉北路路段的运行,方便芙蓉北路沿线居民公交出行。
Q
网友:浈江区五里亭市场公交车站旁边灯柱灯光刺眼,影响对面居民晚上休息,希望把高度或者角度调试一下避免造成影响。
A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已即刻派工作人员前往浈江区五里亭市场公交车站旁边问题现场核查,已调整高杆灯照射角度,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Q
市民潘先生:最近,本人发现新丰县丰城街道象坪街整条街都更换了门牌号,请问更换门牌号是否会影响市民房产证及户口本的信息,希望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A
新丰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
近期以来,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门(楼)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公告》,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县公安局对县城的门(楼)牌作了重新登记,多数的门牌已经发生变更,新门牌于2022年1月1日全面实施使用。我们将建新旧门牌对比关系表,群众可以自行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门牌窗口出具《新丰县门(楼)牌新旧号码关联证明》,持有此证明可以到公安派出所变更户口簿地址,涉及国土或城建部门变更《国土使用证》或《房产证》地址信息的,可凭此证明附档为据,变更地址信息。
公安机关提醒:新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明之处,可以与县局出入境户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6849872。
Q
市民江女士:浈江区乐村坪去往莲花大道的涵洞小车只能单向通行,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堵车,等待红绿灯时间特别长,请问现在在建的立交桥什么时候能通行,盼望能早日从立交桥通行到莲花大道,不再每天在乐村坪铁路桥涵洞排队进出涵洞。
A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您所反映的位置是由我局负责实施的乐业路跨京广铁路桥梁工程,目前桥梁主体工程已顺利贯通,项目正在加快建设,预计2022年5月试通车。
Q
网友:请问南雄市的农村宅基地每户最大占地面积的多大?计算方法是按地基算还是?可以告知具体的测量方法吗?
A
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雄市宅基地审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雄府[2020]35号)的文件精神,农村住房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含围墙占地面积),基底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内(中心城区除外)私人住房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含围墙占地面积),基底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Q
市民林先生:近半年以来,G535国道乐昌市黄圃镇路段有大量湖南宜章的大货车在这里行驶,此路实际上十分窄,附近有很多村民通过,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做好该路段的交通安全工作,或禁止大货车在该路段行驶。
A
乐昌市公安局:
我局交警大队对辖区各镇路段一直以来都严以管控,通过严厉打击大型货运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各镇路段交通安全、有效、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G535国道乐昌市黄圃镇路段否能禁止在此路上行驶大货车的问题,由于该路段为国道,对于限制车辆行驶的要求,需经多方部门进行研讨商定。现阶段,公安交警将根据您反映的路段作出以下几点措施:一是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重型、大型、中型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消除大型车辆的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调整勤务部署,进一步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维护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车辆文明通行,提示居民安全出行,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Q
市民叶先生:武深高速韶关路段(翁源至新丰路段)限速100km/h,该限速非常不合理,不仅未保证安全,反而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率。希望有关部门前往调查处理,提升至120km/h,以便提高通行率,从而降低事故率。
A
韶关市公安局:
高速公路限速值是由建设之初的高速公路规划设计部门根据地质勘查情况、所处地理环境、坡度、设计通行流量和摩擦系数等实际情况来设定的,并非单由车道数量或路面宽窄所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则是依据道路规划设计部门制定的具体限速来开展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您提出的提速建议,韶关高速交警也将结合辖区车流路况特点以及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商请高速公路业主部门综合考量。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时,务必注意观察道路限速标志,控制车速,保持车距,避免超速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Q
市民吕先生:近期,本人在韶关市经营的餐饮店已经开业了,想了解餐饮店开业是否需要做消防安全审查?
A
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由于您所反映的餐饮店是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中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形,餐饮店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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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上期“民生问答”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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