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
黄某辉将自己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丰西一路三巷17号的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给麦某妹,麦某妹在取得黄某辉的宅基地使用权后,将黄某辉原有的住宅推倒重建。重建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揽房屋建设工程资质的广东利和建设有限公司。随后,广东利和建设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私人包工头李某进。
2021年8月9日上午,私人包工头李某进雇佣工人李某全、彭某伟、罗某欲对该建设工程进行室内装饰施工,3人负责贴瓷板和铺地砖。李某全购买一台简易的物料提升机独自将瓷板从1楼运送至4楼。由于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李某全在4楼进行瓷板卸货作业时,失足从4楼电梯井坠落至1楼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教训关键词
01施工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李某进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而从事施工作业,未给工人李某全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未对工人李某全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李某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就上岗作业的事故隐患。
02工人安全防范意识不足
工人李某全安全防范意识不足,施工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
03建设方未批先建、违法发包
麦某妹在取得黄某辉的宅基地使用权后,未办理黄某辉住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先行建设。
麦某妹违法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揽房屋建设工程资质的广东利和建设有限公司。
04承包方违法转包
广东利和建设有限公司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承接建筑工程,并将承接的建筑工程违法转包给同样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李某进。
05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横栏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未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以“未报备、未报监”为由推脱对建筑行业违法建设的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建筑行业违法建设行为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横栏镇新丰村未在村的宅基地“拆旧建新”备案登记台账上进行事故工地的造册登记,未掌握其不具备建筑施工许可及违法建设的相关情况,未及时将其违法建设情况及时上报至镇整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职不到位。
事故追责
1、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方李某进进行行政处罚;
2、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广东利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麦某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4、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5、责成横栏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横栏镇新丰村向中山市横栏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事故反思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民自建房因非法建设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涉及的工程属于农民自建房建设工程,涉事的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在农民自建房的建设上,容易出现施工队伍不正规、不具备施工资质,工人安全意识不高,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市农民自建房工程事故呈多发、高发态势,大幅度增长,应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各镇街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建筑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01要深入推进村居安全生产分级管控机制,排查城乡接合部、乡村驻地等重点部分的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台账,查明实情,明确责任,严格监管。
02要坚决落实案件深查,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案件,既要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又要追查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镇街属地责任,解决失管、漏管问题,落实闭环监管。
03要推动建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地,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供稿: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执法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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