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 | 安全意识淡薄的代价就是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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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向右侧车道变线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操作规范驾驶 致1人死亡

事故简况

2020年8月18日16时许,中山旭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司机王某锋驾驶粤T10463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25吨,实测总重47.09吨,超限率88.36%),沿G228国道自火炬开发区方向往民众镇方向缓慢行驶,在中山市民众镇番中公路路段中山港大桥桥脚凤凰源楼盘旁,向右侧车道变线时,没有发现车身右后侧同向驾驶粤H6851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罗某祥而与其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罗某祥死亡,两车损坏。

教训关键词

01货车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操作规范驾驶

王某锋驾驶粤T10463重型自卸货车在向右侧车道变线后,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车身右后侧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罗某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操作规范驾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02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中山旭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记录台账,不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没有建立日常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台账,不能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涛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苏某梦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事故追责

1、王某锋驾驶粤T10463重型自卸货车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驾驶,涉嫌交通肇事罪,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山旭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涛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苏某梦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交通运输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山旭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事故反思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货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王某锋驾驶粤T10463重型自卸货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操作规范驾驶,没有注意路面情况,在向右侧车道变线后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车身右后侧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罗某祥,造成1人死亡,教训沉痛,值得我们反思。

同时,王某锋驾驶粤T10463重型自卸货车核载总质量25吨,实测总重47.09吨,超限率88.36%,超载情况极大增加交通运输的安全风险。

车辆超载不是简单的交通问题,其背后涉及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在货运源头超载超限治理上,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在事故责任倒查上,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从严查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从严追究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责任,以严厉追责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供稿: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执法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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