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农业用地成为农业发展中的稀缺资源,其租赁经营期限是制约珠海农业现代化设施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提高现有农业土地的活力,对于推动珠海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1月11日下午,珠海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农业和农村委讨论会上,委员陈旭锋带来提升农业用地的活力的提案。
陈旭锋带来提升农业用地的活力的提案。 南方+ 王韶江 拍摄
现代农业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投入大、易受自然灾害影响。近年来,随着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所需机械化、装备化、设施化、智能化等高端器械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
陈旭锋介绍,“当前,珠海一般农村集体生产用地租赁期限一般约为3年,极大地约束了生产经营者的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置购置、设施农业等方面的投资意愿。”
“可采取村企合作土地入股模式,村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入股合作经营,企业以固定或浮动回报反馈给村或者以股份占比进行盈利分成等多种形式相互合作。”陈旭锋认为,该合作模式可发挥双方优势,村集体拥有土地缺乏专业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企业具有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优势,村企合作使得村集体支持企业发展,企业不需要担心土地期限结束,双方合作都能得到长足发展。
【记者】王韶江
【摄影】王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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