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一周年。《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也彰显了国家对人民利益的维护。
去年11月8日-11月21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开展以“我与民法典”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经过专家审核筛选,分别评选出小学组一等奖7名,二等奖22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70名;初中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
“我与民法典”征文作品展示将每期展示两篇优秀作品,请持续关注。
西南街道中心小学 韩忻彤
隐形的守护者
作者:韩忻彤 指导老师:黄惠珊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大家常常用这句话来感恩那些为我们的安宁与幸福默默奉献的人们,我也深以为然。不过,最近我发现,让我们的生活“岁月静好”的,不仅有那些看得见的英雄们,也有一些看不见的守护者,比如民法典。
对这位隐形的守护者,我是这样发现它的。
那天,我和同学去逛商场,正好遇上商场一楼有精彩的表演,可舞台周围围满了人,我们看不清也挤不到前面去。突然,我们发现二楼护栏边上没什么人,便快速跑上去。谁知,当我们到了二楼却发现那儿也有不少人,只是在护栏边上的确没人,因为在离护栏约半米的位置上拉起了警戒线,不让人们靠近护栏。我们嘀咕:“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护栏还要被‘护’着,那还有啥用呢!”于是,我们悄悄越过了警戒线,靠在了护栏上。这时,一位保安叔叔走来了,他严肃地叫我们退回警戒线内。我们不耐烦了,同学还说了一句“靠着护栏难不成还犯法么?”没想到,保安叔叔一笑,说:“哈哈,是的,让你们继续靠着护栏,犯法的可能就是我们。”听到“犯法”一词,我们将信将疑地先退了回来。他继续告诉我们,民法典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作为保安,他要保护我们的安全,以免大家都靠着护栏会发生护栏损坏、人员坠楼的事故。原来如此!我们惭愧地向保安叔叔道了歉,也开始讨论起了民法典。
我想起来上次也听过爸爸讲民法典。那是爸爸跟一位正在搞装修的邻居说的,他请邻居不要把装修垃圾堆放在楼道里,那不仅给大家上下楼梯带来不便,还会在火灾发生时堵塞逃生通道,导致严重后果,是违反民法典规定的。班上的同学也说过不少民法典维护我们身边的秩序和安全的事。
所以,我们渐渐看清了这位隐性的守护者——民法典,原来它一直在警醒、规范、约束着人们,也以此守护着大家的安全与社会的祥和。
民法典,谢谢你!我为你点赞!
西南街道第十一小学 余华熠
《民法典》,为个人信息筑起堡垒
作者:余华熠 指导教师:骆剑锋
有这么一句名言:“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说的就是一个国家的安定繁荣,是需要规章制度来维系的。但也有人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我又不犯事,更不会有人来招惹我,在生活中根本接触不到法律。但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那天,我们学校门口摆起了一个小摊位,桌上叠起了精致的礼物,许多人因此围了过去。妈妈当时带着妹妹来接我,妹妹被那个摊位上的氢气球吸引住了,一直拽着妈妈过去给她买,妈妈也是拿她没有办法,只能带她过去一看究竟。
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察言观色,主动地迎了上来,“小朋友,这氢气球喜欢吗?拿着,阿姨送你。”说着,递给妹妹一个“喜羊羊”。妹妹开心地接过。女人侧过脸,“靓女,今天我们公司搞活动,只需要登记个人信息,把电话号码和姓名填入表格里,不花一分一毫就能获得一份精美的礼物。”说着,故技重施,把一份礼物和表格推到了妈妈手边。妈妈早就有点迫不及待了。提起笔准备来个“即席挥毫”。我猛地想起什么,一个箭步冲到跟前,“妈妈,别写,这很可能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我抢过妈妈手中的笔和纸,还了回去了。旁边的人都把视线移向了我们。“我写得好好的,抢走干什么?小孩子懂什么呀!”妈妈为我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甚至有点恼羞成怒。在这一刻,我哪能退缩。我挺了挺小身板,“《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位阿姨的做法显然是有悖于新颁布的《民法典》。大家不要为了一点小便宜而忘记了自己的隐私安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大家听了我这番话后,恍然大悟,纷纷放下了到手的“礼物”。阿姨尴尬陪着笑想解释点什么。我趁机拉着妹妹和妈妈突出了重围。
《民法典》,让法律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贴近了我们的生活,更让一切“邪魔歪道”无所遁形。
来源:三水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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