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防控措施调整后诉讼服务活动安排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减低风险,拟到我院立案的,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我院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办理;申请再审的,建议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诉信访的,建议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开具生效证明的,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线上开具;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建议优先通过联系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
二、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服务事宜的,按引导错峰预约进场,进入诉讼服务场所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进场人员需按照市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并戴口罩、测温正常,提供粤康码绿码、行程卡,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相关检查,进厅要做好手部消毒,按指引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办理。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注:诉讼服务预约电话
• 立案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08817
• 申请再审、涉诉信访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08809
• 开具生效证明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0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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