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
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690宗
为震慑违法行为
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将会陆续曝光
10宗经典案例
案例六: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某轩面包茶饮店(邝某胜)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2021年3月23日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斗门区井岸镇某轩面包茶饮店(邝某胜)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食品加工区域内一处冰柜存放有一批过期食品,并与其他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放置同一冰柜,计有过期食品:芝士火腿包8包、朱古力爆浆包6包、红豆包2包、蔓越莓吐司包5包,遂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店铺经营者邝某胜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2月7日期间,向珠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购进上述食品原料用于制作面包,以上食品原料过期后直至2021年3月23日被查获,该店铺经营者一直将上述食品原料通过解冻、烘烤等工序加工为成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货值共1663.6元,违法经营货值共1746.6元。
2021年4月28日,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该店铺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共计21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3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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