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吗?进监狱的那种……”

黄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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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著名歌手霍某与前女友陈某的纠纷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霍某与家人已于2021年8月下旬向警方报案。同年12月22日,某地公安机关对陈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谈恋爱吗?进监狱的那种……

索要分手费竟转变成刑事案件,这波走向真有点眼熟。遥想当年著名演员吴某波与陈某琳也上演过同样的剧情,最后陈某琳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那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否都构成敲诈勒索呢?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通过法条可以看出,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等方法勒索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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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get到上面的差异了吗?

整体而言,在第1、2个例子中,双方是在友好协商的氛围中进行的,最后a支付巨额分手费可以说是你情我愿,这其中没有威胁、要挟的行为,那就谈不上敲诈勒索,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偿性赠与行为。

第3个例子中很明显地,b以披露个人隐私或者举报违法犯罪相威胁,而a也由此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出财物,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当然了,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除了客观上要有威胁、胁迫索取财物的行为之外,还要结合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索取的金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来综合判断。

简而言之

如果支付分手费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不会构成敲诈勒索,如果采用威胁等手段来索要分手费,且索要的财产数额较大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对于陈某这次事件,

我们还不能窥见全貌,

一切还需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结果,

让我们一起静候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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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小六同学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18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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