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中国共产党茂名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李长林受茂名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主席团委托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会茂名市纪委委员35名,实际到会35名,符合规定人数。全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茂名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并随后经中共茂名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会通过。
李长林、吴玲河、潘湖、陈健、梁郁娟、李骥全、杨敦、刘君谋、韦彦当选茂名市纪委常委,李长林当选为茂名市纪委书记, 吴玲河、潘湖、陈健当选为茂名市纪委副书记。
李长林代表新一届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作了讲话,要求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践行“两个维护”上作表率;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作表率;要坚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在能力提升上作表率;要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担当作为上作表率;要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金凤
【制图】刘栋铭
【通讯员】何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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