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南方+ 记者

12月31日上午,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楼正式揭牌,标志着惠州理顺医保经办管理体制迈出关键一步,对惠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惠州市副市长陈高燕出席揭牌仪式,并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赖蓉共同揭牌。

陈高燕肯定了惠州医保经办业务相关工作。她表示,医保业务是守住民生事业的重要防线,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打通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南方+ 廖钰娴 拍摄

揭牌仪式举行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医疗、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经办职责交接书”。这就意味着,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不再负责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异地就医费用审核(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保关系等医保经办业务,将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全面承接医保业务的经办、审核、审批。

在职责交接期间,相关医保经办业务将不实行暂停办理,让参保群众实现“无感”过渡。

据介绍,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惠市编〔2021〕74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分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核定编制30名。中心职责主要包括承担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工作;协助拟订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医保中心对外业务受理窗口地址不变,仍设在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3楼办事大厅。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将同步成立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承接属地医保经办职责。此外,大亚湾区、仲恺区社保分局加挂医保中心牌子,医保经办业务继续由市社保局大亚湾分局、仲恺分局负责。

【记者】廖钰娴

【通讯员】肖琦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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