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0个学位2022年招生!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封顶|深圳楼市早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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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早7条》总第3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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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637套住宅,龙华卓越柏奕府获批预售

12月30日,位于龙华的卓越柏奕府获得预售许可,获批4栋住宅共计637套,商业19套,住宅房源面积约108㎡-125㎡,单价约6.9万-8.22万/㎡。该项目此次获批房源所在宗地面积约1.75万㎡,建筑面积约10.41万㎡,其中预售总面积约7.36万㎡。卓越柏奕府位于龙华区新区大道与建设东路交汇处,近地铁4号线上塘站。

② 468家!深圳上市公司总市值超16万亿

28日,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联合国信证券发布最新一期《深圳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1)》(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深圳境内外上市企业总数达468家,总市值达到16.33万亿,同比增长33.74%。仅在2020年当年,就有50家深圳企业以IPO方式实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其中,信息技术行业+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值合计,占深圳上市公司总市值的68.04%,“科技+金融”双驱动特征显著。从行业分布来看,信息技术行业企业174家、工业类106家、消费类72家,三者合计占比超过75%。综合竞争力十强的上市公司依次是:腾讯控股、中国平安、招商银行、迈瑞医疗、立讯精密、万科、汇顶科技、顺丰控股、工业富联、比亚迪电子。

③ 9600个学位2022年招生!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封顶

12月30日下午,龙岗高中园主体结构封顶,预计将于明年5月前基本建成。项目命名为“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建成后将由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办学。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片区,外环高速以西、黄竹坑水库以东、长坑水库以南,总用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

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拟建3所寄宿制高级中学,办学规模分别为48班、54班、60班,建成后可提供810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计划将于2022年5月基本建成,同年9月开始招收首届高一新生。项目二期占地约3万平方米,拟建设一所30班综合高中,建成后可提供1500个学位,建设规模暂定为6万平方米。

根据2019年末出台《深圳市高中学校建设方案(2020-2025年)》,龙岗、坪山和光明高中园内3所普通高中将确保2022年5月前基本建成,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各1所综合高中将确保2023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④ 117.6万㎡!2021年深圳甲级写字楼净吸纳量首破百万

12月29日,第一太平戴维斯发布2021年深圳房地产市场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深圳全市甲级写字楼净吸纳量达到117.6万㎡,首次超过百万㎡,创下历史新高。其中,第四季度,TMT行业头部企业延续上季度强劲扩张态势,于季内达成数宗过万㎡交易,第四季度以44万㎡的净吸纳量创历史单季新高。

在租赁需求强劲增长的背景下,2021年全市甲级写字楼平均空置率自年初以来连续四个季度持续下降。截至年底,全市平均空置率环比下降1.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至22.7%,为过去两年多以来最低值。截至年末,全市甲级写字楼租金因此降至人民币每平方米每月184.1元,租金指数环比、同比均微降0.2%。第一太平戴维斯预计,2022年深圳全市将有18个新项目入市,共为市场带来120.4万㎡供应面积,全市空置率预计将上升。

⑤ 319亿!2021年深圳大宗交易同比增13%

12月30日,戴德梁行发布2021年深圳房地产市场数据。数据显示,2021年深圳共录得大宗交易36宗,总成交金额319.1亿元。全年成交金额相较去年增长13.0%,从成交规模看,较小规模的交易成为今年主流,单宗交易额10亿以内的交易宗数占总宗数高达80.5%。

从需求侧看,投资型和自用型买家在总交易金额上大致持平,占比分别为40.5%和36.1%,但自用买家的交易宗数占比更重,显见活跃的总部自用需求仍然是传统主力。其中,自用型买家以实业类企业和信息技术企业为主,平均成交金额在约7亿元水平。从物业类型看,写字楼及研发办公的交易金额连年下降,2021交易金额为140亿元,同比减少34.9%,但宗数占比仍居第一。

⑥ 宁波:两孩三孩家庭首套房公积金首贷提高20万

财联社消息,12月30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证实:明年起,该市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户提高至80万/户。

⑦ 扩大到人才房,深圳出台公共住房收购新规

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印发的《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自2021年12月20日起实施,对深圳市公共住房的收购工作进行规范。2018年4月,深圳出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下称“原《收购规程》”),原《收购规程》只适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其适用范围已不能满足我市公共住房收购的需要。

新《收购规程》在适用范围、收购价格、测算时点、收购款项的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进一步明确。比如,新《收购规程》的适用范围由原先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调整为公共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同时明确了人才住房的收购主体。此外,新《收购规程》明确了不同产权限制条件下公共住房收购价格的政策适用。又比如,新《收购规程》规定,“收购价格构成”增加“地价”,将“资金成本”单独列明,不再归入“建设成本”。此外,新《收购规程》还增加了收购主体可以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造价咨询、财务咨询等)进行价格审核的内容。

【撰文/制图/整理】冯少文 邱永宽

【来源】南方日报、人民资讯、澎湃新闻、财联社、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市住建局、深圳房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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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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