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瞻|建立“一村一策”长效问策机制,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把脉乡村振兴发展

南方+ 记者

走进博罗县湖镇镇坪山村,眼前的新农村景象令人耳目一新:干净整洁的村道两旁,种植着一排排花草树木;一栋栋村宅门前,曾经杂乱的庭院变成了小花园、小菜园;空闲的农房被村集体整合成为民宿出租,村里还建设了一处欢乐稻场供游客游玩,整个村庄俨然一座特色鲜明的景区。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是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进入新时期,“三农”工作重心迎来历史性转移,惠州也开启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近五年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放在首位,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就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乡村振兴长效帮扶工作机制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并出台一系列措施办法,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围绕“五大振兴”中心目标,惠州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社会治理等领域积极探索,破除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稳步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2020年末,惠州全市46个省定贫困村及15188户3554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全市农业总产值345.6亿元,增加值221.1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25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9.5%,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迎来历史性转移,进入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惠州坚持完善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规范设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机构,组建与新发展阶段匹配的产业振兴、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金融、乡村治理等9个专责小组,着力破解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难题。

同时,加强乡村振兴制度体系建设,紧扣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村改革、城乡融合等重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78个系列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抓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推动乡村振兴制度体系。

今年7月,由惠州各市直机关单位统筹选派优秀党员干部组成驻镇帮扶工作队,“一对一”进驻到20个市级帮扶的乡镇开展组团结对帮扶,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强大的力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揭开了新一轮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序幕。

推动26个镇427个村形成初步发展思路

虽然,惠州在过往扶贫工作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面临新形势和新变化,在推动全面乡村振兴过程中,惠州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不足。

今年上半年,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团市委就乡村发展问题进行“会诊”“把脉”,帮助农村解决发展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和协调会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与团市委共同制定“一村一策”专题调研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组。

根据工作部署,6-8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与团市委组成调研组,按照“点面结合、精准把脉”的工作原则,分成5个小组深入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5个县(区),分别定点选取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四类共20个典型村,采取进村入户、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形式,详细摸底调查,研判分析定点村存在的问题与优势,厘清下一步发展思路。

为探索研究新的帮扶工作措施与机制,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召开了由农业、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镇政府、村委会,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的各类座谈会23场,并先后到广州、佛山、清远等6个市考察学习乡村振兴方面的先进经验。

在此期间,调研组每月2-3次到县(区)、乡镇和定点村进行指导,促进一村一策“把脉”“会诊”等工作,并推动全市26个镇427个村根据自身特点、资源禀赋等形成初步发展思路,以点带面带动其他乡村认真研究发展规划。

“调研非常及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惠州市人大代表、博罗县湖镇镇副镇长田丽粉表示,近年来,湖镇镇围绕“一村一策”发展要求,积极谋发展路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打造了坪山村欢乐稻场、黎光村康城生态园、茶山村樱花谷等特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并根据镇村农业生产实际,发展柑橘、石芽坝山茶、荔枝、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成为湖镇镇农旅生态游的新名片。

据悉,随着调研工作的深入,众多农村尤其是村“两委”干部对“一村一策”寄予厚望,一些乡村热情高涨,较快地制定了“一村一策”发展规划,期待能找到更加符合实际的强村富民抓手,进一步增强村组集体经济实力,开拓增收渠道,提高生活水平。

截至目前,龙门县156个村在调研后100%制订初步发展思路,惠城区57%的村制订初步发展思路,部分发展思路较完善的村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发展规划,由上而下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进一步营造了乡村干事创业的氛围。

对全市所有乡村进行常态化制度化“会诊”

“目前,全市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仍然不够强大,无法适应当前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罗志成指出,经过调研发现,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当前惠州许多乡镇一级政府仅有20%左右的人力放在农村发展上,各部门各领域也未能形成工作合力。

调研组认为,导致该情况发生与考核激励制度不够完善有一定关联。目前,惠州乡村振兴考核结果只作为一般性参考,与干部选拔使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关联,激励作用不明显,无法形成有效的推进作用。

在农村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调研组认为,惠州农村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不够,在资金使用、用地保障、农房管控、建设项目审批、建后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力度不够大;产业项目联农带农能力弱,大多是收购原材料、雇佣劳动和土地流转关系,没有建立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缺少大项目、大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效果不明显。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调研组认为,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发展的深刻变化,乡村振兴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依赖关联程度更加紧密。面对新变化、新变局,要推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创新思维与方法,建立专业化帮扶机制,进一步破解农村发展各类障碍,建立能激发乡村发展主体,精准高效配置各类资源的帮扶工作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村发展规律,走出一条具有惠州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

“当前最为现实、最为有效的措施,就是要立足实际,打破体制机制障碍,赋予市、县(区)农办统筹其他部门涉及乡村振兴有关资金、项目和督导考核的权力。”调研组建议,要健全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由农村工作部门单向筹划、单兵突进转向统筹谋划、部门协调、城乡联动的工作新格局,突出在“统筹、协调、考核”三个方面帮扶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调研组同时提出,由市委农办负责牵头,组建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问策团队,建立“一村一策”长效问策机制,对全市所有乡村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问诊”“会诊”,分析研究各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资源优势,帮助制定发展规划,形成专业工作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县(区)乡镇点面结合、纵横对接合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局面。

【记者】乌天宇

【通讯员】杨为高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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