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深房理”关键人“美妈陈小泉”因假结婚骗贷被判刑,南方+求证

大湾区楼市观察
+订阅

12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发布消息称,深圳一张姓女子因伪造假结婚证贷款买房,骗贷数百万元。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南方+ 冯少文 制图

福田法院披露:

2018年5月,34岁的张女士辞掉了天津的工作,来到深圳闯荡,并在宝安区购买了一套住房。

2019年,张女士想在深圳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根据政策,当时的她已经没有购房资格了。为取得购房资格,张女士于2019年3月和前妹夫李先生登记结婚。

随后,张女士向朋友拆借资金385万元,并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小邓在龙华区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她在小邓的建议下向某银行申请经营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张女士配偶的征信不符合条件,其无法申请贷款。

眼见着还款期限快到了,自己还贷不到款,张女士十分着急。这时,小邓提出了一个大胆的主意——伪造张女士与他人的结婚证。

张女士决定冒险一试,并向小邓提供了结婚证原件,配合小邓造假。在小邓的“操作”下,一本经过P图加工的假结婚证便出炉了。随后,张女士凭着假结婚证及相关贷款材料成功申请到了385万元的经营贷款。

事后,张女士和小邓的行为败露,于2021年4月先后被警方抓获。

警方经查询银行贷款档案发现,在张女士的贷款申请材料中,除了上述假结婚证,另有两份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两份伪造的电子缴费凭证及虚假的电子购销合同、公司租赁合同、收入证明。

2021年11月,福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福田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张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邓某、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邓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本案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现已生效。

南方日报、南方+了解到,上述被告人张某采用的购房骗贷方式正是此前“深房理”宣扬的方式。

南方+ 冯少文 制图

与此同时,近日,有网传消息称,“深房理”炒房模式关键人物“美妈陈小泉”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罚款5000元。

另有房地产业内表示,“美妈陈小泉”背景信息与福田法院所述高度相符,因此其猜测此次福田法院审理案件中的“张某”,为“美妈陈小泉”(其原名张帆)。

南方+ 冯少文 制图

不过,“张某”即“美妈陈小泉”的说法尚未获其他权威渠道证实。

12月29日,南方日报、南方+多次致电“美妈陈小泉”,对方电话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据了解,“美妈陈小泉”是新浪微博上的母婴育儿博主,原名“张帆”,2018年从天津到深圳发展。2019年1月,其与新浪微博房产博主“深房理”合作,在粉丝群体中大力推荐“深房理”“摇篮会员”,并从中获利。经调查,“深房理”炒房模式成功的背后,不无这位“美妈陈小泉”的推波助澜,堪称“深房理”背后的女人。2021年4月,深圳七部门发文调查“深房理”,随后其关闭了新浪微博“美妈陈小泉”。

自2021年2月起,南方日报、南方+持续刊发“深房理”炒房模式相关报道,引发相关部门重视并介入调查“深房理”。此前的8月官方披露调查进展:其中2人被逮捕,3人被刑拘。

相关阅读:

“深房理”背后的女人

【撰文】冯少文 曲广宁

编辑 黄靖逵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