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河源出台新政策,大幅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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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义务兵优待综合性政策,新标准比原标准大幅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鼓励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我市结合国家、省、市有关义务兵优抚政策文件精神,对各项优待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优待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我市义务兵优待综合性指导文件,在全省尚属首例。根据《通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全市城乡统一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标准发放。而在此前,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是按当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100%的标准发放。

《通知》主要有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优待事项涵盖面广

新政策义务兵优待事项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学历奖励优待金、进高原地区和进边远地区奖励优待、立功受奖奖励优待,涵盖了义务兵优待的所有项目,是我市义务兵优待综合指导性文件。

二是优抚标准大幅提高

根据《通知》,除了大幅提高了低标准县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外,针对我市大学生学历优待金在全省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将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学历优待金分别增加0.2万元,硕士、博士毕业生学历优待金分别增加1万元和2万元,进一步激励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入伍。新设高级技工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对高级技工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3万元。增加对进高原地区和进边远地区优待,入伍时安排在西藏服役且在西藏服满2年义务兵役期的义务兵,其家庭享受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优待;进疆兵其家庭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优待。

三是全力保障优待资金

我市明确了各项优待金的财政负担方式和比例,并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据实清算。明确了资金发放部门和方式,进一步规范优待资金使用和拨付。本市高等院校成立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领导小组或征兵工作站,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大学生征兵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在每年2万元基础上,按照每征集入伍1名大学生平均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计算。


记者:李建华

通讯员:伍德安 魏舟扬

编辑:林梓楷  校对:李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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