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一言不合就动手 暴力解决得不偿失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订阅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25日,被告人冯某与被害人张某在某村因赌钱输赢问题发生矛盾,当天晚上张某约冯某到某村篮球场解决矛盾。20时许,冯某带备一把剪刀前往某村篮球场,在某村村道边与张某相遇,二人发生推搡,后冯某拿出随身带备的剪刀刺向张某,致张某胸部、手部受伤。经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已构成十级伤残,张某住院治疗共25日,误工期为90日,护理期及营养期为60日。

法院判决

云安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冯某明知他人报案而留在现场等待民警到场处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冯某已经赔偿被害人张某22000元,且张某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酌情对冯某从轻处罚。根据冯某的罪责以及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赔偿127230.18元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

法官说法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一言不合就动手”,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施暴方也因此负刑事责任,得不偿失。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在有矛盾的情况下,双方都应该保持冷静,通过充分沟通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沟通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通过调解等合法合理途径解决。一旦触犯法律,除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戾气行为买单,伤人害己,得不偿失。

供稿人:云安法院 庄斯现

漫画来源网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