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东莞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
不可以登记上牌
我们一起来看看
大家特别关心的一些新规定吧
……
近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今年12月1日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今年我市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各单位和个人的职责,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回收要求,登记上牌、变更、注销、过渡期制度,通行保障和安全使用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为我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提供法治支撑。
《条例》第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可上路行驶。
《条例》第二十一条
针对现阶段我市存在大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实际,《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将对《条例》施行前群众购买的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两年过渡期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问题,《条例》也作出规定,全力防范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
在交通安全方面,《条例》从电动自行车车辆上路条件、通行规则、禁止行为,从事物流、快递、外卖等配送活动企业及行业组织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消防安全方面,《条例》规定不得将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以及不得在上述区域停放、充电,禁止在共用走道的住宅内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内等具体要求。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市民会关心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何时可以登记上牌,对此,据了解,我市将从2022年1月开始分片区逐步启动。
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车主需备齐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东莞户籍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回执)、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并拍摄好车辆左前方45°、左后方45°照片,通过预约至各镇街(园区)登记上牌点交验电动自行车即可。
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
不可以登记上牌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登记上牌。
于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或虽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临时号牌,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故此,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不可以登记上牌。
购车发票、合格证已遗失的话…
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如果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建议联系原销售门店看能否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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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
非必要不出省
非必要不出境
来源:东莞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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