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曾海城 通讯员毛霞 近日,坪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1宗绿地停车案件进行立案处理,罚款3586元,据悉,自12月以来,坪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查处公共绿地违规停车行为5宗,累计罚款约1.7万元。
据坪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介绍,在巡查建设路原桥西村旧址时,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处完成市容环境品质提升的绿地上违规停放着一辆机动车,随即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张贴了温馨提示告知书,通知车主尽快到坪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
当日下午,涉事车主来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中队执法人员向其告知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并针对相关条例进行了解释,明确告知车主绿地停车行为不仅是属于违停,同时也对城市绿地造成破坏。在经过了中队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之后,车主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后续的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绿地上随意停车涉嫌违法,违法行为人将面临按照所占用或损毁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被处以罚款。”坪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呼吁广大车主朋友,规范自身的停车行为,文明停车,爱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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