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事关“两节”假期!丨佛山早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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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中办、国办发文!事关“两节”假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蔓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和空港口岸分流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旅途、餐饮、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等重点环节和场所疫情防控。

要统筹安排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严格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工作。>>详细阅读:中国政府网

本地

@重复参保的佛山市民,粤医保小程序可申请退费

12月31日前,重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下窗口申请退费。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详细阅读:佛山医疗保障

佛山、肇庆铁路口岸,关闭

据海关总署网站22日消息,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来源:佛山+客户端)

佛山首批“学校少年宫”称号颁发

12月23日,学校少年宫体系推介会暨校内校外教育双体系座谈会召开,并为佛山首批2所“学校少年宫”,佛山市外国语学校和南庄镇中心小学颁发牌匾。(来源:南方+客户端)

全省首发!南海推出的这份标准让你买房“避坑”

12月22日,南海在全省率先发布《新建商品房销售公示规范》团体标准并于明年启用,要求南海区房地产协会、南海物业管理协会所有会员单位,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公示项目周边不利因素、预售许可证等信息。(来源:佛山+客户端)

12月25日零时起,南海大道(同济东路-季华路)施工围蔽调整!

由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镇安站建设需要,现计划于2021年12月25日零时起,南海大道(同济东路-季华路)北往南方向局部道路将往东偏移约15m,道路交通组织维持不变。>>详细阅读:禅城交通

交通组织调整示意图。

高明区新城段平山大道或月底通车

据悉,平山大道(三富路-文昌路段)建设目前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90%以上,12月底具备通车条件。该路段起点与 X499 三富线相交,路线呈东西走向,连接新城文昌路。路线全长超过3公里。>>详细阅读:高明新闻

三水水都小镇最新规划出炉

日前,三水区政府网站发布了水都小镇的最新规划。公告显示,水都小镇规划范围东至白金大道、南至西南街道行政界限,西至西江,北至广肇高速,总用地面积约16.33平方公里。规划图显示,水都小镇未来将规划多宗商住混合用地以及两处宅地。>>详细阅读:三水发布

国内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2022年5月在广州召开

12月23日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在广州召开。>>详细阅读:南方新闻网

樊振东、陈梦!年终世界排名第一

日前,国际乒联公布年终世界排名。樊振东和陈梦分别排名男女单打首位。男单前五:樊振东、马龙、许昕、雨果·卡尔德拉诺、张本智和;女单前五:陈梦、孙颖莎 、伊藤美诚、王曼昱、王艺迪。(来源:人民网)

中国稀土!一家新央企组建成立

12月23日,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成立。稀土集团由多个企业组建而成,是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将更好地保障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详细阅读:新华网

问答发布君

市民:法拍房未办理房产证,拍卖成功后如何办证,税费如何计算?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如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上述房屋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区或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资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收原件,办事窗口可领取)

2、身份证(验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收原件)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拍卖二手住宅涉及税费及计算方法如下:

1、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以不含增值税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计算公式:交易额÷(1+5%)×5%。

2、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率分别为7%、3%和2%,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实际缴纳增值税×(7%+3%+2%)。

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转让房屋的收入减除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后和合理费用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按照20%税率缴纳。计算公式:(交易额-购置成本-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合理费用)×20%。

4、契税:(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售价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售价2%的税率征收契税。(3)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售价3%的税率征收契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如仍有疑问,欢迎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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