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谭宜彬等2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谭宜彬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第一次收网行动抓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省市媒体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战果,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涉恶犯罪团伙2个,成功侦破“九类关注案件”158宗、刑拘犯罪嫌疑人457名、逮捕389人、移送起诉508人,继续有力震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通报会重点介绍了谭宜彬等人涉黑专案情况——
通报会现场。
组建治安联防队,逐渐发展成稳定犯罪组织
谭宜彬,男,58岁,仁化县大桥镇长坝村委会众坝村人。上个世纪90年代,其担任仁化县大桥镇长坝管理区主任。1995年,谭宜彬未经政府授权许可,打着组建治安联防队的“旗号”,向种养户强行收取联防费。1998年至2018年,谭宜彬通过寻求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等非法手段,逐步实现了对长坝村委及6个村小组的控制,并指使联防队员介入村民纠纷,煽动村民制造群体性事件,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还利用手中职权和多重身份,授意组织成员对辖区企业或个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河沙开采、果柚种植等行业实施不法控制,逐步形成以谭宜彬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层级明确的集“村霸”“沙霸”“果霸”于一身的涉农村领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谭宜彬还通过以发放工资补贴豢养组织成员,采取为手下、村民低价拉沙建房、发放化肥、组织外出旅游、安排吃喝娱乐等方式,施予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以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和运作,并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为了稳固和提高组织凝聚力,谭宜彬还积极协助违法犯罪成员逃避打击、对抗执法,为组织成员出头、善后。为了约束、管理组织成员,谭宜彬对表现“好”的成员予以“提拔重用”,对于贪财或容易内讧、不服从管理的成员则清除出去。
谭宜彬通过施予一系列手段,促使组织成员对其唯命是从,从而牢固树立了其组织领导者的地位和威信。
控制农村资源,攫取巨额不法利益
谭宜彬涉黑组织“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靠农村土地、林地、河流、沙石等自然资源,非法转让倒卖、无限度滥挖盗采,严重破坏和侵占国家土地矿产资源。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其组织团伙成员在仁化县、浈江区河段大肆非法采砂,其中2016年至2018年,谭宜彬等人在浈江区犁市镇黄竹村锦江芙芷坝河段非法开采河沙,经鉴定矿产资源损失金额达三亿多元,个人销售河沙获利达两千万元以上。
非法采矿的沙场。
2011年至2017年,谭宜彬等人又强占、强租集体土地一千多亩,并以公司开发旅游项目为幌子,租用土地挖沙非法占用农用地近两百亩,强租强占土地收取租金,控制村委会资金开支,侵吞集体所有财产。通过控制基层政权,多次利用职务,以村委会、合作社等名义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侵占村集体资金、专业合作社政府拨款两百多万元,挪用村集体资金三十万元,利用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贷款贴息项目两次诈骗政府专项资金一百多万元;非法转让、倒卖众坝村土地牟利两百多万元。
强收保护费,暴力组织实施违法犯罪
谭宜彬是个横行乡里的“土霸王”,他组织强行向砂场经营者索要协调费、补偿款,强迫种植户和企业交纳联防费,2006年至2018年,谭宜彬等人通过敲诈勒索当地二十多家企业,共计非法获利四百多万元。还通过使用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人受伤、多家企业亏损,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刘楚瑶 通讯员 钟敏怡
图片:市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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