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高压态势,有效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月21日,清城区石角镇联合龙塘镇开展“散乱污”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拆除行动,对石角镇马头村委会相关场所进行拆除处理。石角镇党委副书记陈建宇、党委委员何国玲、副镇长黄瑞基和龙塘镇党委委员虞诣带队,组织综合执法、环保、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应急分队80多人,配备大型机械3台,依法依规拆除“散乱污”场所2处,拆除面积约2600平方米。
联合执法现场。
本次联合执法专项拆除的两处场所均为典型的“散乱污”违法建设场所。通过日常巡查、全面摸排发现后,将其列入“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清单,做到“两断三清”,依法取缔和拆除。
联合执法现场。
下一步,石角镇将继续开展“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和重点查处环境风险源,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以铁腕手段严格执法,对“散乱污”场所零容忍、出重拳。同时,用好“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整治全覆盖,完善“回头看”制度,防止“散乱污”场所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查处一单,警醒一片,让群众清楚认识到整治“散乱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记者】黄玉熹
【通讯员】黄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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