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佛山拟新增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

南方+ 记者

新增房源1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 2.5 万户……12月2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佛山将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人才住房为补充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让住房制度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市民。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来源于佛山市政府网站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来源于佛山市政府网站

拟提升居住用地比例和开发强度

“十四五”期间,佛山全市计划新增筹集发展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

分阶段看,到2023年,佛山计划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4.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人才住房1.8万套。到2025年,佛山计划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人才住房0.7万套。

用地供应是保障目标落实的重要一环。意见稿提出,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和开发强度,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022年—2025年,每年新招拍挂出让或城市更新的居住用地原则上应配建保障性住房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重点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这些区域的配建面积占比适当提高。

针对各类房源的面积标准,意见稿提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户型为主,数量占比不低于60%;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144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9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鼓励银行加大住房租赁贷款支持

意见稿认为,近年来,随着佛山人口持续净流入,居住需求更加多元化,住房保障不够充分、住房租赁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广大市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也难以满足人才强市战略的新需要,为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的吸引力,亟需加快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佛山将落实多项优惠政策,力撑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意见稿表示,将按规定落实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比如,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同时,推进住房保障金融创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为市民租、购住房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住房租赁专营机构业务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贷款的支持力度。

而针对居住者权益,佛山将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承租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租购同权”。同一小区内的业主和租户,做到小区居民共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促进邻里和谐。


征询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30日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fszjzfk@fszj.foshan.gov.cn

【撰文】华声宇 叶洁纯

编辑 杨馥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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