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售香葱农残超标,钱大妈被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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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近日,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其因销售的香葱被检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判定标准,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没收违法所得1.96元。

南都记者查询到,此次并非该公司产品首次被抽检出食品农药残留量不合格。如,2021年7月15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抽样自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被验出农药残留量超标,并被处以罚款1万元。


供应香葱被抽检出不合格

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被处罚2万元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系统,文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114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抽检自上海市普陀区金鑫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葱,上述抽检的食品中水胺硫磷 (mg/kg)的检验结果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判定标准。

经调查,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从广州永锋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了 597.4 公斤的香葱,扣除销毁损耗的 442.7 公斤后剩余 154.7 公斤,采购价每公斤 8.0 元,销售价每公斤 8.32 元,分别销售给了七家门店,其中,销售给上海市普陀区金鑫生鲜超市的总计6.12公斤香葱,每公斤进价 8.0 元,一共 48.96元整,销售单价每公斤8.32元,货值金额一共50.92元,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总计1.96元。


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被罚2万元

上述行为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相关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以值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6元,处罚日期为2021 年 12 月 9 日。


关注

检出品成分标准不符合要求

钱大妈不是第一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被罚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系统,文号为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030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抽检自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韭菜,食品中啶虫脒(mg/kg)、腐霉利(mg/kg)的检验结果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判定标准(检验报告编号:S-21-4-7)。

据显示,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为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销售该产品的供应商,上述行为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触犯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相关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以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罚日期为2021 年 7 月 6 日。


背景

据天眼查,上海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2日,其法定代表人为冯卫华。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等。据企业官网,截至2021年10月,钱大妈已全国布局30多座城市,门店总数达3700家。

而今年9月也有媒体报道,打折营销让“钱大妈”门店生意火爆,但也让上海多家加盟商亏损急转店,钱大妈大批关店。钱大妈当时回应,“加盟商经营不善”情况并非普遍现象。以“每晚打折”吸引客流并非“营销噱头”,是为了确保食材的新鲜以及加盟商合理的盈利空间。

采写:南都记者 肖韵蕙 实习生 关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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