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佛山市文广旅体局获悉,近日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帮扶文旅体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即日起已执行。佛山不仅发放一批消费券,还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最高免征增值税。
《措施》指出,对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旅行社,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行社,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可根据有关规定,在已有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发展困难、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也可申请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佛山将面向所有市民及来佛山旅游的游客,在全市范围内发放一批政府消费券,主要在A级景区、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网吧、演出机构、艺术培训、健身休闲、游乐园、旅行社、住宿、餐饮等行业法人企业中使用,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除了发消费券,佛山还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旅行社的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服务,并鼓励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根据《措施》,佛山在收集并统一发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平稳应对疫情的产品和服务,整合资源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同时引导辖区银行机构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宣传和融资对接活动,推动辖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
与之相关的还有佛山正在推进保证金改革。企业可从存款、直接取得银行担保、凭保险保单取得银行担保三种方式中灵活选用一种方式交纳保证金。
【南方日报记者】刘明
【通讯员】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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