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
2020年11月13日上午,中山市兴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货车司机胡某驾驶粤T89314号重型自卸货车,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路下陂头花园路的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道路改造工地装载黄泥土,该车核定总重25吨,实测总重43.15吨,超限18.15吨,超限率72.6%。
7时43分许,胡某驾车沿G228国道从火炬开发区往民众镇方向行驶,行驶至中山市民众镇番中公路路段中山港大桥民众下桥位对开时(车速由54KM/小时降至34KM/小时,超过事故发生路段限速标明的最高限速30KM/小时)撞上前方停定的3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以及对向车道正在行驶的1辆小型轿车,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7车损坏。事发后经检测,粤T89314号重型自卸货车轮胎胎面出现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现象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相关规定,与该起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
教训关键词
01“带病车”超限超载行驶
胡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02运输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山市兴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中山市兴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03源头单位违规配货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违反《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为胡某驾驶的粤T89314号重型自卸货车超载超限配货。
事故追责
1、胡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并且车辆载物超重、超速,涉嫌交通肇事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2、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中山市兴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3、中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超限超载配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事故反思
“车祸猛于虎、驾车需谨慎”。客运企业和驾驶人都应从这起事故汲取深刻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珍爱生命,远离车祸。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驾驶员、车辆的安全源头管控 ,认真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车”上道路行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发现查纠“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等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苗头;要加强企业车辆管理员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保证驾驶人充分休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事故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
供稿: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执法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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