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
府办〔2020〕5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域创新和全链条创新,着力打造一支支撑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研发人才队伍,现将2021年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资助范围为: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素质提升奖励、青年见习(实习)补贴、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柔性引才补贴及2020年度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
二、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0日
三、 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确定申报人所在单位名单后发布申报公告。
(二)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和企业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提交申请。
(三)镇级初审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和企业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市级复核和核实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实申报信息。如需申请人补充有关证明,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否则视作无效。
(五)拟定名单
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拟定奖励对象名单。
(六)名单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官网上对奖励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后,确定为奖励补贴对象名单。
(七)方案审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和公示情况提出奖励补贴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八)资金拨付
奖励补贴方案审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划拨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由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各项奖励申报要求:
(一)2020年度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
1.申报人受理条件
申报人在相关技术领域从事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流程改革等创新活动,在东莞依法纳税,并符合以下范围可申报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
(1)在《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单位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0年度在莞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5万元以上的;
②申报人(个人)通过技术转让、许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的专利权转让、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和经市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技术秘密转让)或以科技成果作价(需为以上技术转让、许可情况之一,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登记)投资等方式取得的2020年度技术成果转化收入(需单独申报纳税)达到30万元。
(3)忠于本职、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认可,并在技术研发相关部门的研发、技术、生产岗位上任职的人才,或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成员,或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4)由所在单位为其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申报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5)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6)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或具有我市户籍,或累计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
(7)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奖励标准
按申报人2020年度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在资金总规模范围内,根据申请数量,可适当调整奖励比例。
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 份数 |
纸质或 电子版 |
申请表 |
打印附件2申请表,填写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单位盖章确认后原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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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身份证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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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户口簿 |
申报人受理条件第6项中选择户籍在莞的才须提供,提交户主页和主要信息页,户籍不在莞的不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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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劳动合同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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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任职证明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参考模板详见附件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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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证明 |
1.属专利转让的提供: (1)专利转让合同; (2)专利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转让登记或公告的证明。 2.属专利许可的提供: (1)专利许可合同; (2)专利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许可备案证明。 3.属技术秘密转让的提供: (1)市科技部门认定登记凭证; (2)转让合同。 4.属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提供: (1)上述1-3情况之一的资料; (2)有关收入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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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完税凭证及其查验截图 |
1.申请人可通过线上从税务部门获取下载完税凭证。 2.相应税款应已入库并所属期在2020年度以内,如凭证内存在多项品目,请将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的记录予以标识,并在系统填报详细纳税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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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
首选社保卡银联账号或一类银行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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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二)研发人才素质提升奖励
1.申报人受理条件
申报人在我市工作,能够在相关技术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流程改革等创新活动的技术技能人才。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单位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2)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忠于本职、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认可,在技术研发相关部门的研发、技术、生产岗位上任职的人才,或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成员,或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4)由所在单位为其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申报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5)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6)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或具有我市户籍,或累计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
(7)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
2.奖励标准:
条件类别 |
奖励标准 |
扶持方式 |
取得正高级职称 |
10万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奖励) |
8万元/人 |
|
取得硕士学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4万元/人 |
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或电子版 |
申请表 |
打印附件3申请表,填写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单位盖章确认后原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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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居民身份证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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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户口簿 |
申报人受理条件第6项中选择户籍在莞的才须提供,提交户主页和主要信息页,户籍不在莞的不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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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劳动合同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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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职称或学位证书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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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职称或学位证书网上核验截图 |
登录相关权威网站查验截图,清晰显示申请人个人姓名、职称或学位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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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
首选社保卡银联账号或一类银行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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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三)青年见习(实习)补贴
1. 申报人的受理条件:
实施“青年人才莞训计划”,鼓励用人单位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面向青年人才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研发服务等研发相关的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岗位,组织和吸纳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等青年见习(实习)人员在莞就业见习或实习实训,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申报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单位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2)属于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等青年人才。
(3)申报人须在莞就业见习和实习实训,并经所在单位认可,在技术研发部门的技术、技能、研发服务等研发相关的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的青年人才。
2.补贴标准:
条件类别 |
奖励标准 |
备 注 |
博士研究生或毕业2年内的博士毕业生 |
3000元/月/人 |
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每人只能以见习、实习或实训的形式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且与我市其他同类型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 |
硕士研究生或毕业2年内的硕士毕业生 |
2000元/月/人 |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含高职)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
1000元/月/人 |
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或电子版 |
申请表 |
打印附件4申请表,填写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单位盖章确认后原件上传。 |
1 |
0 |
电子版 |
居民身份证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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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见习(实习)协议或合同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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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电子版 |
学历证书及核验网址截图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登录相关权威网站查验截图,清晰显示申请人个人姓名或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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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电子版 |
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
首选社保卡银联账号或一类银行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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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电子版 |
(四)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1.申报人的受理条件:
根据用人单位在上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度薪酬等条件给予每家用人单位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补贴。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单位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2)必须满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初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不少于20万元等条件之一。
(3)于所在单位的技术研发部门、项目、技术和产品研发团队等从事研发和技术技能活动或为相关研发活动提供服务,且在我市首次就业时间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
2.补贴标准:
条件类别 |
奖励标准 |
备注 |
新引进在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
20000元/人 |
每家用人单位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 50万元(一次性补贴) |
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不少于30万元,在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
10000元/人 |
|
新引进4名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不少于20万元的人才。 |
5000元/人 |
|
新引进8名以上具有 全日制 本科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初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 |
2000元/人 |
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分数 |
纸质或电子版 |
申请表 |
打印附件5申请表,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单位盖章确认后原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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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居民身份证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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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劳动合同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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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师职业资格及核验网址截图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国(境)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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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2020年度)及银行流水记录证明(选择学历、职称等资格证书条件的,不需提交此项证明) |
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须具有东莞市税务局电子章或公章证明,清晰显示。银行流水记录须清晰显示人才个人信息及企业账户名,需与填报企业一致。 |
1 |
0 |
电子版 |
其他佐证材料 (社保清单证明) |
引进的人才属于外籍人才或台港澳籍人才,请提供在莞缴纳社会保险清单证明,须核查引进人才在上一年度内(指2020年1月1日开始)在本单位首次开始缴纳社保。 |
1 |
0 |
电子版 |
公司在莞开户银行卡 |
首先一类银行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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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五)柔性引才补贴
1.申报人的受理条件:
由符合基本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兼职聘用、咨询顾问、技术指导等形式从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对象可不受国籍、户籍、人事档案关系、缴纳社会保险等限制,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或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且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关键岗位从事科研开发或技术应用工作5年以上,并掌握先进技术的专业人才。
(3)在国内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能人才。
2.补贴标准:
在莞工作时间 |
补贴标准 |
名额数量 |
扶持方式 |
2021年度在莞工作30-60天的高层次人才 |
按照用人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薪酬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的补贴标准。 |
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贴名额不超过3人 |
一次性发放 |
2021年度在莞工作61-183天的高层次人才 |
按照用人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薪酬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的补贴标准。 |
备注:每年累计在莞工作时间不在规定时间(30-183天)段内的不予扶持。
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材料名称 |
要 求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分数 |
纸质或电子版 |
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
打印附件6申请表,信息需清晰、准确,并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单位盖章确认后原件上传。 |
1 |
0 |
电子版 |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证件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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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电子版 |
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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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电子版 |
条件1: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所出具的任职证明及个人履历。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1 |
0 |
电子版 |
条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含认证证明),以及提供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须从事科研开发或技术应用工作满5年以上)。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国(境)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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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条件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核验网页界面截图,提供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
1 |
0 |
电子版 |
银行流水记录证明或其它佐证材料。 |
银行流水记录须清晰显示人才个人信息及企业账户名,需与填报企业一致。 |
1 |
0 |
电子版 |
护照上出入境登记时间证明材料(仅需海外人才提供) |
海外人才在莞时间以2020年度内出入境登记时间确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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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电子版 |
公司在莞开户银行卡 |
首先一类银行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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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
四、特别说明
申报人需按各项奖励申报要求提供材料,尤其是填报税务数据的必须准确填写,因个人提供数据和资料有误影响申报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后果。各项补贴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情况,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时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
2. 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申请表
3. 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素质提升申请表
4. 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青年见习(实习)补贴
申请表
5. 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申请表
6. 2021年东莞市研发人才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7. 任职证明(模板)
8.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受理地址
和联系方式
9. 研发人才各项补贴政策问答
10.研发人才补贴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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