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化解“在前端”,梅州法院诉源治理有良方

南方日报·梅州观察

梅州是典型的山区市,“八山一水一分田”既是梅州的地形,也决定了基层纠纷点多、线长、面宽、量大的特点。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社会是一个由人构成的有机体,也会“生病”,法治作为医治社会“病症”的有效手段,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诉源治理,便是“治未病”的良方。

今年以来,梅州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根据山区实际,立足群众需求,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对内完善机制,对外强化联动,大胆改革创新,全面下沉解纷力量,通过设立诉讼服务站、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解纷机制、加强线上线下联动调解、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四剂良方”,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平远法院法官线上为群众调解纠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平远法院法官线上为群众调解纠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再延伸一步

97个诉讼服务站促矛盾就地化解

“双方积怨太深,眼看矛盾冲突就要升级了,希望法官跟我们一起去一趟。”在大埔县光德镇诉讼服务站,驻点法官黄坤伟正与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研判各村上报的矛盾纠纷情况,该镇司法所所长汤凯强紧急邀请黄坤伟帮助调解黄某与游某的物权保护纠纷。

原来,黄某与游某的丈夫是亲兄弟,几年前,由于两家人在同一屋檐下总是产生摩擦,于是便商议分开居住,约定黄某继承老屋,但是游某一家有需求仍可继续居住老屋。

矛盾的导火线源于游某未经黄某同意就改造其居住的老屋,遭到黄某阻止。为表达不满,游某采取泼污水到黄某厨房、咒骂等方式抗议,认为之前签订的协议无效,她有权改造老屋。双方争执不休,闹得不可开交。

黄坤伟了解情况后,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意识到矛盾必须尽快解决,遂立即与冲突双方约定时间到诉讼服务站调处。调解中,黄坤伟采取“背对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诉求,并通过真实案例告知双方采取不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情理法”并施。

最终,积怨多年的两家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一场以改造老屋引发的纠纷终画上了句号。

“法官能把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去的话,我们则熟悉民风民情,双方合作优势互补,能够产生1+1>2的化学效应。”汤凯强坦言,诉讼服务站进驻后,司法所受理的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0%以上。

今年以来,梅州8个基层法院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全覆盖设立97个诉讼服务站,挑选能力过硬的员额法官到诉讼服务站担任驻点法官,联动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建立起综治信息共享、矛盾纠纷汇总、定期研判机制,为苗头掌控、提前预判、诉前化解提供了有力支撑。

法官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法官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驻点法官共开展诉讼指引1202次,现场收取转交诉讼材料180次,成功调解纠纷223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1183次,开展巡回审判等法治宣传207次,指导村镇解决群体性纠纷134次。

眼下,全市24个人民法庭、97个诉讼服务站、2个无讼村居建设点、4个旅游巡回法庭、8746名基层网格员,共同织就了一张诉源治理网,推动实现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我们还将诉讼服务站作为网上巡回法庭试点,并逐步推广,群众不用到法庭和法院,就可以直接在诉讼服务站就近享受网上开庭服务,真正解决山区群众不会用、不习惯用现代科技的瓶颈问题,真正让基层治理更加智慧。”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杭基说,群众解决纠纷不用到法庭,打官司不用到法院正在逐步变为现实。

再深入一层

协调群众和政府

“坐下来、摆问题、讲法据、谈和气”

一直以来,由于行政争议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行政争议难调解、难化解成为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一大瓶颈问题。

“开门见墓,你说心里堵不堵?”

“建坟的地方是专门选好的,也是自家的地方,不想迁来迁去折腾先人。”

……

在兴宁市大坪镇,村民丘某兄弟在其自留地上建造坟墓,地点与邻居刘某家仅相距5米左右,刘某及附近居住的村民为此与丘某兄弟发生激烈矛盾。

当地民政部门知悉后,向丘某兄弟下发告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责令其迁坟,但丘某兄弟拒绝执行。此后,镇村干部也介入调处,刘某与丘某兄弟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补偿迁坟费用,丘某兄弟承诺迁坟,但事后却没有执行。刘某等人气不过,便准备起诉政府部门不作为。

经初步了解后,兴宁法院随即联动当地司法所开展行政诉前联调,对争议坟地的位置及影响进行评估,厘清矛盾症结所在,从公序良俗、以和为贵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为双方缓和情绪、分析利弊。同时,召集当地村镇、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最终促成丘某兄弟迁坟,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兴宁法院驻点法官在大坪镇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兴宁法院驻点法官在大坪镇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起,梅州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统一由兴宁法院受理。集中管辖后,行政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优势更加突出,但也存在难以及时有效满足基层群众行政争议诉前解决需求等问题,群众要到集中管辖地法院解纷费时费力。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梅州法院坚持以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今年5月,梅州中院制定出台《梅州法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细化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工作目标、平台建设、案件范围、调解流程,并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在现有诉前调解中心增加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职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

在非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地法院受理群众诉前调处行政争议的申请,让群众就近解纷。同时,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让群众和政府在法院协调下“坐下来、摆问题、讲法据、谈和气”。

运用这一机制,梅州两级法院今年以来已成功诉前调解8件行政案件,促成一件5100多万元标的金额的行政赔偿案件原被告和解,行政案件一审诉中和解撤诉117件,和解撤诉率达44.28%,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效果更加明显,群众诉累进一步减轻。该机制还入选广东高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

再加力一把

零诉讼费用为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

“心里悬着的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10月29日,梅县法院举行涉民工工资案款集中发放会,为90多名梅州金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誉公司”)员工发放强制执行到位工资共计72万余元。

今年7月,金誉公司因经营不善突然停业关门,遗留拖欠工人工资、合作供应商货款以及消费者剩余储值金难退等问题。事件发生后,98名员工遂陆续到梅县法院请求处理。

考虑到金誉公司是本土一家经营十余年的老牌烘焙企业,案件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人数众多,又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梅县法院立即启动紧急联调机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上将案件委派给区总工会,委托总工会调解团队进行调解。最终,促使金誉公司与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

98名员工,零诉讼费用,当天调解成功,这是梅县法院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势,运用“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机制,诉前化解金誉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成果。

围绕“一站式”“多元化解”“集约化”等关键目标,梅州法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服务供给侧发力,推动30个调解组织、247名调解员入驻该平台,调解案件11291件,平均调解时长9.94天。

“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群众还可以在线申请立案;对立案后的案件,法院内部将进行繁简分流、速裁快审,进而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诉调衔接、分层递进的一站式解纷。”梅州中院立案庭庭长徐琼说,如此一来,真正实现让更多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一人难挑千斤担,众人能移万座山。以科技为支撑,做好“在线融合”文章,汇聚各方解纷力量的同时,梅州法院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加强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衔接,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

在五华法院,退休教师彭干森被聘请为家事调解员继续发挥余热,常年驻守在五华法院家事调解室。家事纠纷到了法院,先行委托家事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依法制作调解书或裁定书;不能调解的,则转入审判程序审理。

五华法院聘任的家事调解员彭干森在调解群众家事纠纷。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五华法院聘任的家事调解员彭干森在调解群众家事纠纷。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今年以来,彭干森已经接手家事纠纷调解任务344个,其中成功调解纠纷218个,调解成功率达63.4%。像彭干森这样的家事调解员,全市还有90余位。他们为一个个家庭矛盾和家长里短尽心尽力调和,努力促成破镜重圆。

从服务供给侧发力,梅州法院还积极推动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侨纠纷等调解工作室或多元调解中心入驻诉讼服务中心,构建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参与的全方位多元调解体系。

再拓展一度

客家山歌剧普法、模拟法庭进校园

“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顾得头来尾又翘”……台上“执行法官”和“老赖”斗智斗勇,台下笑声掌声汇成一片。这是蕉岭法院与蕉岭县山歌剧团合作,自编自导的法治小品剧《诚信为本 守法为先》在该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时的场景。

蕉岭法院联合山歌剧团打造的法治小品剧《诚信为本 守法为先》。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蕉岭法院联合山歌剧团打造的法治小品剧《诚信为本 守法为先》。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山歌、三句半、小品等元素穿插其中,乡土气息浓郁,把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客家方言,既诙谐幽默又体现法律威严。同时,采用“线下演出+线上直播+多轮巡演”的方式同步进行,受到线上线下群众热捧,单次收听收看人数近万人次。

“以往派传单、摆摊子等宣传方式受众面小,群众接受度比较低。普法方式、方法、载体必须与群众的法治需求相适应。”谈起山歌剧普法的初衷,梅州蕉岭法院院长刘志平这样说道。

与蕉岭法院一样,平远法院也在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上做足文章。该院将真实的庭审活动“搬”进平远田家炳中学模拟法庭,依法对一件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开审理,并为在模拟法庭现场旁听的63名师生以及在教室通过视频观摩庭审的116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

平远法院将真实的庭审活动“搬”进平远田家炳中学模拟法庭,依法对一件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开审理。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平远法院将真实的庭审活动“搬”进平远田家炳中学模拟法庭,依法对一件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开审理。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供图

“在庭审现场和直播教室,师生们真正零距离感受真实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不仅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增强了道德和法治观念。”平远法院刑庭庭长陈琼华说。

法治宣传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关口前移,将潜在矛盾化解在源头的重要手段。

今年以来,梅州两级法院先后创设了“周六送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视频微课堂、共建“法治文化宣传长廊”等普法项目。全市法院3个案件入选广东高院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平远法院参与的“五朵金花”进校园组团法治教育模式获评全省优秀普法项目。

在梅州中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正加速建设。基地建成后,设立静态、动态展示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和全民普法宣传。

此外,全市还有5个基层法院同时在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与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中心、速裁中心综合发力,打造普法引导、服务提质、调解前置、速裁快审的“三中心一基地”一站式解纷新模式。该模式入选了广东高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

“我们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老区苏区山区实际,继续探索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的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城乡、社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推动苏区加快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梅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雄说。

原标题:

纠纷前端化 良方治未病

梅州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来源】南方日报·梅州观察

【南方日报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巫乐庭

图片均由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 邱珂娜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