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东莞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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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12月13日,我市大朗镇在对省外涉疫地区返莞人员核酸检测中,排查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确保师生安全,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认真贯彻《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5号)》《东莞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一、大朗镇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普通高中及初三年级有住宿条件和全封闭管理条件的,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指令据实安排。镇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对师生的人文关怀,重视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二、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师生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师生与阳性病例轨迹重合情况,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向属地报告,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精准排查与2名无症状感染者同时段(含延后1小时)、同场所及周围250米范围内,停留1小时以上的师生员工(含后勤安保人员),迅速报学校所在地社区疫情防控负责人,按社区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四、校内暂停举行有校外人员参加的100人(含)以上大型聚集性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各级各类学校把好校门关,进校要严格核查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做好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六、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防疫物资储备,规范开展涉疫处置工作,一旦发现疫情,立即报告,配合疫情防控部门果断处置。

七、师生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需报所在学校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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