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更好的保障参保人的权益,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2022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将执行新标准计算,缴费上限由原来的16878元调整到19791元,下限由原来的3376元调整为3958元。
据珠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只对缴费工资低于下限或者高于上限的参保人有影响,其他职工的医保缴纳费用不会因此改变。
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据了解,自2021年5月1日起,珠海市恢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同时,《通知》规定统账结合在职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根据本人的缴费工资,按2%—4%的比例划入。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待遇核定基数保持7253元/月不变。
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上下限一览表。
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珠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道,“假设50岁职工黄某参加珠海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本人工资为每月20000元。2021年12月调整前,其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需缴纳16878*6%=1012.68元,其中单位缴纳1012.6元,个人缴纳16878*1.5%=253.17元。黄某每月医保个人账户划入675.12元;从2022年起,黄某所在单位每月将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74.78元;黄某个人每月将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3.7元,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多划拨116.52元。”
【采写】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吴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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