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
珠海市民朋友们注意!
请于本月底前,
凭本人社保卡到新选定的
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办理变更手续!
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珠海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下一社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凭本人社保卡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的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珠海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有哪些?
怎么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一起来看这份详细解答!
Q
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有哪些?
A
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主要依托社区开展门诊统筹服务,主要是珠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目前全市已有98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具体名单可以登录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在“服务网点”专栏中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查询。
Q
怎么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A
参保人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珠海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中选定一家签约,签约后在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部分报销70%(同时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还可以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要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
Q
哪些费用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可以报销?
A
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发生的下列费用可以报销:
(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2)普通门诊诊查费、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
Q
门诊统筹转诊和急诊可以报销吗?
A
经签约的社区机构同意转诊或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急诊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报销50%,个人自付5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Q
怎么办理门诊统筹转诊?
A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签约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因转诊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回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按规定报销。
Q
万一发生急诊了,门诊统筹怎么报销?
A
参保人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急诊的,应及时告知其所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非急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回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报销。
Q
异地就医门诊看病能否报销?
A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可在备案统筹区内已开通门诊费用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联网结算:
(1)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0%。
(2)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50%。
(3)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个人自付部分)为参保人所在服务组群的当年度定额结算额度,结算额度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不再享受门诊费用包干待遇。
温馨提示
按照国家门诊共济保障的改革要求,珠海进一步优化了门诊统筹管理,从2021年7月1日起,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含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个人账户不再划转50元用于支付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待遇起止时间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一致。
同时,按照国家推进门诊费用省内、跨省直接结算的要求,调整完善了参保人异地普通门诊待遇政策并同步取消原门诊费用包干待遇。
有需要的参保人记得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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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综合自珠海医保
【来源】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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