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朋友问自己借东西,但随意出借生活中的私人物品,特别是银行卡、电话卡则存在法律风险!
普法时刻:帮信罪是什么?
帮信罪是《 刑法 < 修正案 ( 九 ) > 》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成了最常见的“帮信罪”?因为电诈犯罪嫌疑人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有人可能会问“跑分”是什么?为了和大家讲清楚“跑分”是什么,警叔先介绍下电信诈骗中几个关键人物代号。
·话务员:是负责拨打诈骗电话的人:“你好我是‘公检法机关人员’‘医院医生’‘快递小哥’‘投资顾问’‘网贷客服’,我要骗你的钱。”
·水房:是负责洗钱的人:“把赃款交给我吧,我给你转了再转,这钱就洗白了,肆意挥霍吧。”
·卡农:是到处收购银行卡的人:“嗨!朋友手里有没有闲置的银行卡,借我用用。你什么事都不用做,躺着拿提成就行了,保证安全。”
在准备阶段,“卡农”会通过各种渠道在全国各地收购银行卡。在储备大量银行卡后,“话务员”上场,他们在电话中让受害者把钱汇到一张收购来的银行卡中。这头赃款刚到账,另一头“水房”开始行动。他们马上通过网购、转账等方式,把钱迅速分流到多个二级银行卡里。再从二级卡分流到多个三级卡。
如此一来,一笔10万元的赃款被稀释成一百笔“正常的资金”,到这里电诈犯罪嫌疑人才会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下。
这整个“让钱流动起来”的过程就叫“跑分”。
现在大家知道这些“银行卡”有多重要了吧,它们就相当于电诈犯罪嫌疑人的得力助手,不仅能把赃款洗白,还增大了公安追查难度。所以对电诈犯罪嫌疑人来说,银行卡当然是买得越多越好。
自然,把银行卡售卖给电诈犯罪嫌疑人,也就成了最常见帮助电信犯罪的方式了。
有小伙伴会说“上当的都是老年人,年轻人不会轻易受骗!”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在司法实务中不难发现,一些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危害不容小觑,教训十分惨痛。
2021年6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发布了在校大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防止学生成为犯罪“工具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四大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汕小法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
来源 | 鮀城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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