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黄灯遇“鬼探头”,被撞身亡!

深圳应急管理
+订阅

今天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不规范的交通行为,带来的很可能是无法挽回的后果。

11月28日6时45分许,浙江舟山新城海天大道新园路口发生一起公交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沈某某在事故中被撞身亡。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沈某某遭遇事故不幸身亡,令人痛心,事故过错有待调查,但其中几个关乎安全的关键点,你是否看出来了?

1.路口不抢行,有序安全行

黄灯表示警示,当黄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如果尚未到达停止线,继续通行则意味着危险。

沈某某到达路口时,已是绿灯跳转黄灯,他本应立即停车等下一次绿灯,但他却是毫不犹豫地一冲而过。一念之差,引发悲剧。

2.头盔规范戴,安全防意外

电动车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事故,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事故发生时,沈某某所戴的是一顶工地头盔,安全头盔主要保护的是头部两侧与后脑部,而工地头盔的主要防护点在顶部,因此工地头盔不能代替安全头盔。

▲在购买选用头盔时,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请勿使用未通过CCC认证的头盔。

另外,沈某某佩戴头盔时并没有系好卡扣,因此,在事故发生瞬间,头盔便从其头上甩了出去,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

3.学会防御性驾驶,谨防“鬼探头”

公交车虽是绿灯过路口,但左侧的厢式货车明显影响观察视线,公交车司机“读秒”前行,缺乏防御性驾驶意识,结果遇到了让人防不胜防的“鬼探头”。

生命无法重来,抢黄灯、闯红灯、横穿马路,每一次忽视,每一次心存侥幸,可能付出的代价就是轻则受伤重则身亡。

那么多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你真的能够不在乎吗?守规则,除隐患,请将安全握在自己手上吧!

正确骑行电动自行车

骑行电动自行车,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事故没有如果

生命不能重来

谨记!谨记!

▌来源:浙江交警、舟山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